食品安全违法失信“黑名单”发布 地下黑窝点废弃肉做蒸饺
去年8月,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宝山分局根据举报,对顾太路21弄157号一个地下食品生产窝点开展执法检查。调查发现,一名叫杨连艳的食品经营者,从当年4月起为沙县小吃加工蒸饺原料。其所用肉糜购自于顾村菜市场29-30号摊位马大盼处。进一步调查发现,马大盼在明知杨连艳欲用于加工、销售蒸饺等食品的情况下,仍将不可食用的废弃肉绞成肉糜,以2.5元/斤的低价销售,杨把这些废弃肉糜加工制成蒸饺对外销售。市食药监管局宝山分局随即将此案移交市公安局宝山分局依法查处。去年12月12日,宝山区法院经审理认为,杨连艳、马大盼结伙,以牟利为目的,在产品中掺杂,以次充好,销售金额达七万余元,构成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判处杨连艳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八万元,判处马大盼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伍万元。
此次登上“黑名单”的,还有小火锅店业主张玉布。市食药监管局金山分局调查发现,此人在朱泾镇商园街29号经营玉布火锅店,顾客食用的牛肉火锅汤、牛肉原汤经检测均为吗啡阳性,检查发现该店多项食物中含有非法添加物罂粟碱、吗啡及那可丁。今年2月4日金山区法院判决:张玉布犯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
此外,2012年9月,市工商局宝山分局杨行工商所在对江杨农产品批发市场日常巡查时,发现轩扬肉类经营部存在违法行为。经检验,所销售的肉品中含有国家明令禁止添加的莱克多巴胺(瘦肉精)。经查明,江杨市场轩扬肉类经营部的负责人汪宏标,在明知无检验检疫证明的情况下,未做任何查验,仍从他人处购入未经检验检疫的巴西猪方腩265箱(共计重量5287.61公斤)。经鉴定,抽样的55箱中42箱含莱克多巴胺。2013年11月,宝山区法院判决:汪宏标犯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万元。去年1月15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依法驳回汪宏标的上诉,维持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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