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会传真:代表共议食品安全
王 时 实习记者
今年的“两会”于3月5日如期在北京召开,“食品安全”依旧是代表们热议的话题之一。记得去年两会期间,崔永元与方舟子的“转基因论战”、“食品安全法配套标准体系的建设”以及“加快建设农产品全程冷链”等话题,均引起了与会代表的广泛关注。而今年的两会上,从“食品安全法的修订”到“共建舆论监督机制”,从“农产品的安全”到“餐饮行业的发展”,这些都成为了代表们关注的焦点。本次两会上代表们也一致表示:希望能够通过严格立法,扩大社会监督,促进社会共治,力保公众舌尖上的安全。
本期特别报道,让我们一起来盘点一下今年两会代表在”食品安全“方面发表的建议及意见。本文共分为五部分,主要包括食品安全法修订、食安问题与社会共治、聚焦农产品安全、提升我国餐饮服务水平及正确引导社会舆论等内容。
最严食品安全法出台,保障食品安全有法可依
傅莹:做到突出预防、全程监管、加大处罚,保障食品安全
第十二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副秘书长、发言人傅莹,就毒奶粉、毒胶囊、地沟油等一系列发生过的食品安全事件在今年的两会上进行了表态。她说:“中国有句古话,‘民以食为天’,所以食品安全是‘天大的事’,现在这个问题确实牵动人心。”她指出,社会上总有一些人昧着良心赚黑钱,有的时候看到相关报道,觉得他们的行为令人发指。从人大的角度,也确实想在这个问题上给老百姓一个满意的交待,比如如何通过更加严格的立法和更加严格的监督,使这方面的情况切实得到改善。去年,我们对食品安全法的修订进行了第二次审议,这部法律是2009年制定的,而这次修改的力度比较大,原来法条是104条,现在已经增长到145条,修改的重点在于四个方面:一是突出预防,二是全程监管,三是加大处罚,四是社会共治。
陈谞:《食品安全法》最快或上半年出台
对于《食品安全法》的修订,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法制司副司长陈谞表示“2014年的6月和12月,全国人大常委会议就《食品安全法》分别进行了一审和二审,预计2015年上半年全国人大可能就会出台这个修订后的《食品安全法》”。据陈谞介绍,本次《食品安全法》的修订,在思路上应更加突出预防为主,旨在建立最严格的全过程控制体系,创新食品安全的监管制度,建立最严格的法律责任制度,并突出食品安全共治体系的建设。
陈谞表示,此次修改在强化预防为主全过程控制方面做了很多工作:第一是增加了食品安全工作的基本原则,这在原来的《食品安全法》中没有相应的条款;第二是完善了一些基础性制度,包括监测计划、监测结果通报,明确了风险评估的实施;第三是增加了全过程的控制;第四是增加了食品安全自查自检,就是在预防为主的全过程控制中,企业要实施自查的制度。
促成社会共治,力保食品安全
严卫星:通过风险交流,达到食品安全社会共治
全国政协委员、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副主任严卫星在两会期间表示,我国食品安全形势整体呈向好态势,但与公众认知有很大差距的主要原因是风险交流工作还有不足。他希望能通过企业界、科学界、媒体界的共同努力,形成公众共同参与的食品安全风险交流局面。
严卫星表示,为了更好地保障食品安全,各方为此也做了很多工作,公众应该对食品安全问题保持信心。他指出,保障食品安全需要形成一种社会共治的局面,其中非常重要的一点就是“风险交流”。目前,风险交流还没上升到法律层面,而且政府在发布信息时也属于单向传播,只有政府部门之间、政府与科学家、政府与企业、政府与媒体、政府与公众等形成互动,才能算是真正的食品安全风险交流。他还建议,将风险交流纳入法律层面,并且在风险管理方面加大投入,并建立起配套的制度体系、工作网络。
孙宝国:食品安全态势向好,舆论逐渐趋于理性
对于时下热议的食品安全舆论导向问题,中国工程院院士、北京工商大学校长孙宝国给出了如下建议:第一,政府要重视和主导舆论的导向,要加强食品营养知识、食品安全知识的科普工作,因为很多成年人也缺乏最起码的食品营养知识。第二,食品领域的科学家应主动、客观、公正地参与食品科普工作,回应食品安全的热点事件、普及食品安全的相关知识。但科学家的发言要定位于自己擅长的专业领域,不能不懂装懂,更不能不懂的还要强词夺理。最后,大企业要带头做科普,并且把科普体现在产品中。企业要告诉消费者生产的食品里面有什么,而不要说食品里面没有什么。他举例称,某种食品中不含某种食品添加剂,那完全是可能的,没有必要以此进行炫耀。对于食品安全风险交流,孙宝国认为,要设法通过风险交流,解决信息不对称等问题,并以此提高消费者的科学素养和法律素养。
陈君石:舆论会影响政府对食品安全的监管重点,各监管部门协调性方面还有待进一步加强
“与公众对食品安全的担忧相比,我国的食品安全整体状况呈现出向好趋势,且公众关注热点及舆论正在对政府部门的监管重点产生影响。”这是中国工程院院士、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总顾问陈君石对于现阶段我国食品安全做出的评价。以三聚氰胺事件为例,媒体及民众对于此事关注度之高促使政府下大力度对乳品行业进行整顿,乳品行业目前在产品质量安全上有了很大改观。其次,对“金箔入酒”事件媒体的高度关注也产生了相同的效果,由这两个事件我们可以看出公众关注热点及舆论正在影响主管部门的决策和监管重点。
但是陈君石也坦言,对于目前我国食品安全问题公众的普遍反映仍然较为堪忧,但对于我国食品安全未来发展态势,陈君石依旧表示看好。他同时指出,各地监管部门在协调性方面还有待进一步加强和改善。
聚焦农产品安全
黄修柱:农产品检测合格率已经达到96%以上
对于我国农产品的安全状况一直是媒体热议、民众关注的热点话题,就这个问题,在今年两会上农业部农产品质量监管局应急处处长黄修柱表示,目前我国农产品安全状况已经有非常大的改善。他说,“我们有几个数,第一个是检测合格率,2001年是60%,现在是96%以上了;第二是中毒事件的数量越来越少。”他指出,从发现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上看,我国农产品风险监测的网络已经非常健全。他补充说,“从2001年开始到现在,我国农产品风险监测网络已经覆盖了绝大多数的城市和绝大多数产区,基本上把所有的农产品都纳入了监测范围。”
黄修柱还谈到,为了解决农药残留问题,我国推出了一系列政策措施,如禁止使用剧毒农药,推广高效低毒农药,在一些地区建立针对农民施肥打药问题的专业服务机构,来推动绿色生产,发展现代农业。
李奇:要提高农产品行业的准入门槛,加强制度建设
作为全国政协委员、北京一轻食品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李奇对于农村地区如何更好的提升农产品质量问题更加关注,他指出,《食品安全法》的实施以及政府部门对食品安全问题的重视,都让我国食品安全现状逐渐好转。但在一些城市的边缘地区、农村地区,由于从业者素质不高、在食品生产规范上的把控不严等,很容易造成一些食品安全问题。
他还指出,尽管政府鼓励创业,但监管部门仍需对农产品的行业准入提高门槛。他建议说:“对于人命关天的行业,希望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实行规范化管理,确保食品的质量与安全”。
赖学佳:农副产品应纳入食品安全法进行监管
全国人大代表、南方黑芝麻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工程师赖学佳对于“农副产品是否应该纳入食品安全法”的问题给出了自己的建议,他谈到,上游农副产品品质关乎下游食品企业产品质量,希望新的《食品安全法》考虑将农副产品纳入监管范围,进行通盘的监督和管理。
赖学佳表示,目前农副产品仍属于《农产品质量法》的管理范畴,相比新修订的《食品安全法》,现行监管办法在处罚等方面过于薄弱,而上游农副产品本质仍属于食品,其品质高低对下游食品企业产品质量影响巨大。因此,他希望新修订的《食品安全法》能将农副产品纳入监管范畴,进行通盘管理,避免出现“下游倒逼上游”的情况出现。
提升我国餐饮服务水平
冯恩援:齐抓共管,建立餐饮服务平台
据中国烹饪协会副会长冯恩援介绍,2014年我国餐饮行业的零售总额实现了27860亿,2015年要冲破3万亿的零售总额目标。谈到食品安全方面的问题,冯恩援指出,餐饮业处于下游终端,其安全性除受上游原料质量影响的同时,也与食品制作工艺、冷链运输等方面有直接关系。他指出,食品工业和餐饮服务业要形成对接,齐抓共管才是真正提升我国餐饮服务的良药。冯恩援对于餐饮业未来发展也提出了自己的建议,他希望未来能建立更多有效的餐饮服务平台,并指出相关工作也正在研究制定中。
许菊云:减轻餐饮企业税费负担,建议出台“营改增”调整适应的配套细则
全国人大代表、长沙玉楼东有限公司顾问许菊云,在接受两会采访时表示,据国家统计局最新发布数据显示,2014年全国餐饮收入同比增长9.7%,限额以上单位餐饮收入同比增长2.2%,虽然餐饮市场终止了连续3年增速下滑的颓势、处于扭亏为盈的转折中,但我国餐饮行业整体增速下滑和企业盈利受压的局面仍没有全面改观。当前餐饮业征税还存在以下问题:进项中可抵扣项目较少;餐饮连锁企业跨区域结算重复付税;随着餐饮连锁扩张的不断推进,在增值税进项税额抵扣上,涉及到不同领域不同税率抵扣问题。
对以上问题他表示建议出台“营改增”调整适应的配套细则。鉴于餐饮业增值税产业链不同领域不同税率抵扣、大部分的食材进项无法取得增值税发票以及中央厨房为本企业门店跨区域配送重复征税等现实问题,建议配套出台系列专项细则。并且建议增加餐饮业增值税可抵扣项目。
正确引导社会舆论
普及食品安全,我们在行动
范现国:注重中小学普及食品安全教育
“中小学食品安全教育是世界范围内的共同命题,食品安全教育应从娃娃抓起。”全国人大代表、今麦郎食品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裁范现国建议,在中小学校开设食品安全选修课,让广大未成年人掌握识别假冒伪劣食品的基本知识。
范现国认为,中小学生正处于接受知识与培养习惯的黄金时期,在人生早期养成良好的饮食习惯,将受教一时,受用终生。同时,食品安全教育进课堂能直接减少中小学生食品安全事件的发生。据不完全统计,目前我国发生的食品安全事故受害者中,未成年人占很大比例,究其原因,与他们缺乏自我保护意识、缺乏食品安全基本常识有很大关系。范现国呼吁,学校可以组织开展各种“食品安全进校园”宣传活动,增强学生的安全意识和自我维权意识。同时,可以借鉴国外关于食品安全教育的经验以及先进的出版物、视频教材等,增强国际之间的交流,建立交互学习的机制,快速有效地开展我国中小学食品安全教育工作。
卢庆国:要求公众理性看待食品安全问题,还需各方引导
近年来,由于媒体针对食品安全的报道,给公众造成了一定的恐慌情绪,对此,全国人大代表、晨光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卢庆国在两会期间指出:“公众对于食品安全的不信任以及造成的社会恐慌情绪,会对我国食品企业参与国际市场竞争造成负面影响。他建议政府要加强对食品安全的监管,尽快提升公众对食品产业信任度。
卢庆国指出,由于食品安全产生的恐慌情绪,会造成国外生产商对国内食品企业生产产品的不信任度大幅增加。他举例说,某公司生产的辣椒红素产品要想出口到美国,先需要出口至印度,再由印度经销商出口到美国。针对食品添加剂,卢庆国指出,对于胡萝卜素、花青素等消费者公认的有益于身体健康的物质,但是用到食品中它们就都被统称为食品添加剂,这样,消费者往往就会非常排斥。因此,他建议政府部门除了要提升食品行业从业门槛、建立企业的诚信记录之外,还应加大食品知识的普及力度,让消费者正确看待食品添加剂及发生食品安全事件的原因,做到理性消费。
后记:“食品安全”主题每年都是“两会”期间的重头戏,从今年“两会”上各位代表和专家的提案可以看出,内容涉及面非常之广、提案的内容也越发详尽具体。“食品安全”是民之根本,它关系到整个社会的发展及稳定。要做好食品安全工作,就要处理好以下四个方面的内容:一是要不断出台和完善相关的法规制度,并加强政府的监督和管理职能,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第二,加强企业的自律。《食品安全法》中明确规定,“‘食品企业’是食品安全事件的第一责任人”,这强调了食品生产者的责任。而且,《食品安全法》也加大了对违法者的处罚力度,这些都会迫使企业不得不提高食品安全意识,加强对自身生产过程的监督管理。第三,引导社会舆论监督,促进社会共治。合理的媒体舆论监督会给“食品安全”带来不小的正能量,但过度报道也会带来负面的影响,引起社会的恐慌。所以,针对食品安全,媒体报道要尽量客观、全面,还应加大对食品安全常识的普及,提高公众的认知水平,引导理性消费。另外,还应加强政府部门之间,政府与行业企业、政府与媒体以及政府与公众之间的风险交流与沟通,做到社会共治的局面。第四,提高食品安全技术的研发力度,适当增加政府投入,加快科研成果的市场转化,用科技的力量推动食品安全领域的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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