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导刊》刊号:CN11-5478/R 国际:ISSN1674-02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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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安监管:“人少”与“事多”难题亟待破解

2015-03-20 13:58:20 来源: 食安中国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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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国务院关于地方改革完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体制的指导意见》、广西壮族自治区以及贺州市有关文件精神,2014年,贺州市平桂管理区食品药品监管局以建立基层管理机构为重点,全力推进乡镇(街道)食品药品监管所建设工作。但是,随着工作的开展,乡镇监管机构面临的“人少”、“事多”等问题也随之显露,亟待各级政府进一步加大投入,健全完善农村食品药品安全工作体系。

  面临的突出问题

  当前,乡镇监管所面临的主要问题为“人少”与“事多”。以平桂管理区为例,现有8个乡镇、1个街道办事处,均已成立食品药品监管所,但人员异常紧缺,其中5个乡镇(街办)各有正式工作人员1人,另外4个乡镇各有2人。由于人手不足,监管工作难以正常开展。

  监管执法环境差,执法效能欠佳。农村地域广阔,食品药品经营单位呈多、小、散、乱等特点,从业人员素质不高,法律意识淡薄,安全隐患很大。农村协管员、信息员等缺乏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基本知识,工作积极性不高,加之监管对象多为本地人,受怕得罪人、遭报复等因素的影响,协管员、信息员的作用受限。

  食品安全综合监管隐患多。《食品安全法》第三十条规定“县级以上政府鼓励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改进生产条件;鼓励食品摊贩进入交易市场、店铺等固定场所经营。”但是,与之相关的地方法规迟迟未出台,形成了一定的监管盲区,留下了食品安全隐患。

  执法装备落后匮乏。农村辖区跨度大,监管对象零散,由于执法配备缺乏,碰到刮风下雨天气就很难出门开展监督检查,基本靠搭乘农村客车或蹭当地政府的公务车下村检查,工作效率低,边远村屯的监管工作难以开展。

  加大建设投入的建议

  乡镇监管站(所)作为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机构的派出机构,承担着延伸监管触角、消除监管盲区的职责。因此,各级政府要高度重视,加大投入,彻底解决其目前所处的“人少”、“事多”的窘境。

  进一步加大食品药品监管体制改革力度。县区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加强与机构编制、财政、人力资源保障等部门协调联系,通过调配、公开考试招录等办法配齐配足各乡镇所定编人员,以满足正常监管工作的需求。

  全面落实乡镇食品药品监督所工作任务。乡镇食品药品监督所要认真贯彻落实《食品安全法》、《药品管理法》及《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着力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一是要对辖区内行政相对人进行摸底建档。二是要组织开展日常监督检查。三是对本乡镇(街办)农村红白喜事聚餐登记备案和监督检查工作,做到有检查有记录。四是配合上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完成本辖区内的日常监督、专项整治和抽检抽验工作。五是要抓好执法队伍建设。六是创新监管手段,建立长效监管模式。七是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营造监管体制改革的良好氛围。一是加大宣传力度,宣传先进典型,曝光典型案件,增强群众的自我保护意识以及企业的自律意识,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二是在有关部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相互配合的基础上,坚持“条块结合,以块为主”,形成政府、相关部门与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的密切协作联动机制,逐步实现食品药品安全全过程、全方位预防和管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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