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市食药监局通报春节至3.15期间食品安全监管情况
为切实保障首府人民食品消费安全,严防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在春节及“3.15”期间,呼和浩特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认真组织开展了节日期间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进一步规范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市场秩序,确保了人民群众食品药品安全。
3月18日上午,呼和浩特市食药监局召开通报会,向社会通报了春节及“3.15”期间呼和浩特地区食品安全监管情况。节日期间,呼和浩特市食药监局成立了食品企业“靶向”单位专项监督检查小组,明确了食品生产加工、食品流通、餐饮服务环节共9家“靶向”单位,对“靶向”单位进行食品安全状况整体审计分析,提高整治工作效能。
呼和浩特市食品药品监管局级及呼和浩特市食品化妆品监督管理所分别从食品生产加工、食品流通、餐饮服务环节共抽样84批次,全部送至自治区局指定的承检机构进行了检验。呼和浩特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加大对食品重点地区、重点品种、重点场所、关键要害环节的监督检查。从2014年12月15日起组织执法人员对食品生产加工、销售、使用等全过程开展“拉网式”检查,及时排查隐患。
呼和浩特市食品药品监管局稽查科食品生产大队对自治区局转来的“蒙古风干牛肉”等21批检验不合格报告送达,并对生产企业现场检查,对不合格产品进行立案调查。截止目前,全市共检查食品加工企业及食品生产小作坊251家次;检查食品经营户612户次,食品批发市场4家,农贸市场4家;检查餐饮服务单位823家,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48份。
查处中发现:呼和浩特市半亩地莜面大王餐饮美食有限公司鼎上鲜涮肉坊、呼和浩特市赛罕区粶鼎记米线店和呼和浩特市新城区兴泰御都重庆德庄火锅店均存在使用标识不全的预包装食品的违法行为;赛罕区巨海城格日勒阿妈奶茶馆、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华香面粥店和新城区兴泰御都重庆德庄火锅店经营的发酵面制品的铝项目经检测不符合GB2760-2011标准的要求。监管部门对以上6家违法食品企业进行了行政处罚。
2015年呼和浩特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将以“问题为导向”,制定风险清单,实施分类监管,采取有效措施,确保重点区域、重点场所的食品药品安全,努力做好重大活动、重要节庆食品药品安全保障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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