确保食品安全关键在治权
每逢“3·15”来临,都是消费者扬眉吐气的日子。每年的“3·15”,也总会有一些不合格的食品被媒体曝光。令人遗憾的是,尽管每年“3·15”都会有不合格食品被曝光,尽管每年“3·15”我们都会看到一些不合格食品对人民生命财产造成的严重危害,可“3·15”过后,有些害人的食品仍然会明目张胆地在市场公开销售。我们不禁要问:明知在生产不合格食品,明知生产程序不符合法律规定,为何一些老板满不在乎?为何一些类似辣条等食品在屡遭诟病后,市场上仍然可以随处可见这些不合格食品的身影?
是不良企业老板太狡猾?当然不是,不然的话,为什么这些隐蔽的不良企业生产过程依然会被无公权力的记者访的一清二楚?是我们的消费者太笨,没有生出辨别假冒伪劣食品的“火眼金睛”?当然更不是,如果这样,国家还设那么多的食品安全监管部门作啥?
说白了,目前市场之所以还有那么多的不合格食品在销售,关键的问题在于我们的监管部门工作没有作到位:如果我们的监管部门也像记者那样尽职尽责,相信再狡猾、再隐蔽的不良食品生产企业也会被依法揪出;如果我们的监管部门能够放弃部门利益之争,敢于担当,相信一些不良食品生产企业也不会因为监管部门在纠缠职责纷争之际仍然逍遥法外;如果我们的监管部门能够监管到食品生产企业的每个环节和流程,相信再也不会有企业敢允许员工在上完厕所后,在不洗手的情况下直接进入食品生产车间……
不要再强调监管人手不够,不要再强调监管职责不清,法律不明,也不要再强调监管时受干扰过多,只要监管部门敢于担当,只要监管部门用权到位,相信再大的困难也会被克服,相信再隐蔽的不良食品企业也会被挖出,毕竟,再狡猾的狐狸也斗不过好猎手。
不过,要想让食品监管部门履职到位,需多管齐下,为此,一是要靠食品监管部门的自觉,把消费者利益放在心中最高位置,把国家法律赋予的权力用到位;二是要靠纪检监察和上级部门的监管,防止权力不作为或乱作为;三是要靠严格的问责,让食品监管部门的违法乱纪者受到应有的法律制裁;四是要靠社会监督,让社会各界有机会参与食品监管过程,从而形成对食品不良生产企业和食品监管部门的双重监督机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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