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的食品包装监管
加拿大建立了有关包装材料监管的框架法案——《加拿大食品和药品法案》(F&D Act)和《食品和药物法规》(FDRs)。其中F&D Act第4节规定了禁止出售的食物:
·含有任何有毒或有害物质;
·不适合人类食用;
·全部或部分有肮脏、腐烂、恶心、分解或患病的动物或植物物质;
·掺假;
·生产、准备、保存、包装、存储等环境条件不卫生。
加拿大健康与食品检验署(CFIA)、保健品和食品分公司(HPFB)、卫生部管理F&D法案和FDRs等相关负责食品包装的机构为确保食品供应安全制定了规范及标准,并对食品包装材料的安全进行健康风险评估。加拿大健康与食品检验署(CFIA)负责检查食品设施和执行《食品和药物法规》(FDRs)。
为确保食品安全,《加拿大食品和药品法案》(FDRs)B.23.001节概述了通用食品包装的安全要求,“任何人不得在食物包装上少标或不标其成分,不可以标注不包含成分,不可添加可能会损害消费者健康的食物”。
《加拿大食品和药品法案》(FDRs)第B.01.001节中将食品添加剂定义为“使用后的结果或可预期结果使产品或副产品对食品本质的影响不大,而且不可以改变食品的材料和组成”。但是除了婴儿配方和新型食品外,其他的食品包装被排除在食品添加剂的定义之外,所以它们在进入市场前不受监管。
《加拿大食品和药品法案》(FDRs)中将食品包装定义为“任何食物可以全部或部分含有的物质”。这是对加拿大卫生部关于接触食品加工过程法案的广义解读,旨在约束食品加工与销售过程,包括设备、零售机构、散装食品容器和运输车辆/船等。由于消费产品,如厨房用具、家用食品包装和炊具等在销售过程中不直接与食品接触,所以被排除在外。
《食品和药物法规》(FDRs)限制了食品包装中的某些物质,例如B.23.003节中写明禁止出售含有由辛基化学聚氯乙烯制剂制成的包装。
加拿大卫生部所审查的包装材料
在加拿大,产品上市销售前虽然不需要对包装材料进行检测,但是包装材料和零部件供应商可以在自愿的基础上向HPFB发出一封有关食品包装材料安全应用程序的无异议函(LONO)。该信件不构成法律效益,也不能减少食品销售商的责任。因为无异议函是一个具有价值的营销工具,即使它不是必需的,但是许多食品公司的客户仍然需要企业提供此内容,而且只要包装材料的成分和用途没有改变该无异议函就具有效益。但是当成分和用途进行变更,制造商就需要告知HPFB,如果不通知HPFB,该机构可以解除此种材料的无异议地位。
提交给HPFB的无异议函可以请求变更或添加制定完成包装材料或产品(类别1),与成品包装材料的各个组件(类别2)。类别1包含叠层电影、容器、包装树脂和颜色集中等;类别2包括基本的聚合物,添加剂和色素等。
提交类别1项目审核必须包含的信息:
·产品标识:包括其贸易名称、结构、完整的组成、规格以及化学和物理性质相对于其预期用途;
·建议使用的包装:包括其成品包装将被使用的形式(即瓶、薄膜等)、尺寸、承包食物的重量与包装单位面积的比(克/平方、英寸)、包装在时间和温度条件下的状态、消费者接触到食物的比例、预计市场渗透率的预估。
其他信息不是必须提供的,但是也有可能会需要,包括安全数据表、技术数据表、产品文献和本文样本。如果评审显示组件没有被HPFB评估,那么2则需要提交这些组件。假如类别2的内容有所改变,必须提交一个组件以重新制定LONO,并且需要等待该组件的安全评估完成后才可被审核。
类别2需要提交接触食品的包装材料,并在提交审核时提供数据类型或单一成分/添加剂。在美国必须要提交的内容包括:
·组成/添加剂的成分信息,包括化学名称、化学文摘号、分子量制造信息、纯洁和理化性质;
·信息的提出与使用,包括使用水平、食物类型、温度条件和预期的技术效果;
·迁移数据;
·毒理学数据。
尽可能用测试来确定迁移或萃取的数据,以水性,酸性和低酒精食物为反映条件来进行最终用途的判断。10%的乙醇应作为模拟物,而95%的乙醇应该被用作模拟高酒精和高脂肪食品。其他一些食物刺激剂也允许添加,包括蒸馏水、乙酸3%和庚烷。
分层的方法以每日摄入量(PDI)为基础来进行毒理数据分析,数据要求需基于DPI的级别,分别是:
·<0.025μg/公斤(bw),低于阈值的毒理学问题;
·0.025~0.1μg/公斤(bw),结构-活性关系;
·0.1~2.5μg/公斤(bw),两个基因毒性研究(体外或体内),再加上28天喂养啮齿动物;
·10μg/公斤(bw),90天饲养研究,啮齿动物的多代研究和畸形学研究;
·25μg/公斤(bw),一年期喂养研究,慢性毒性/致肿瘤性两啮齿动物物种。
对于更高层次的审核则需要提交低层次审核的所有数据,还需要进行90天的研究学习。更多食品包装材料申请无异议函需要提交的信息都要求可在加拿大卫生部网站上找到。
加拿大没有明确的食品包装材料列表,作为服务行业,加拿大卫生部在其网站上已接收并维护了许多有关聚合物的无异议函。该列表可以追溯到2003年11月,2003年加拿大卫生部将增加预聚合物列表内容,要求制造商通过信件确认聚合物配方。添加剂列表(类似于聚合物列表)在不断的发展与完善,但其完成日期尚未公布。
虽然无异议函是加拿大制造商自愿对包装材料进行检测的行为,但加拿大卫生部仍对婴幼儿配方奶粉所使用的包装材料进行无异议函鉴定,即高压处理。
一般来说,包装材料符合美国食品和药物管理局(FDA)的规定,那么在加拿大可能被视为可接受。然而,符合FDA法规不足以成为一个完全被HPFB接受的产品。HPFB将完成一个独立的科学审查,使用自己的方法来估计膳食成分,并确定是否有适当的安全数据。
CFIA食品包装材料的审查
CFIA检查联邦政府注册的所有设施,确保包装材料适合其使用以满足加拿大监管的要求。过去,加拿大要求上市前肉、鱼和海鲜等加工设施的包装要在CFIA进行注册。然而,2013年政府修正案对上市前鱼类包装及其加工设施的检查条例进行了删除。2014年加拿大对肉类检验条例进行修订,并于2014年7月2日起开始实施,其目的是为了更好地对上市前肉类加工产包装材料的审批。
2014年修订的肉类检验条例并没有删除肉类上市前其加工助剂的检验规定。加拿大卫生部的化学品安全局在2013年10月颁布了有关加工主机的临时无异议函(iLONO),根据这一政策,申请人请求加拿大卫生部将加工助剂在其物质、成分和用途等不对食品产生影响时可以使用,并且能够获得食品安全监管机构,包括FDA的临时无异议函。一旦加拿大卫生部收到临时无异议函的请求,将在45天内确认是否提交符合申请资格。相反地,HPFB对于无异议函没有法定相应期限,其期限取决于产品的复杂性(包括毒理学)、积压的请求、提供的质量和完整性的信息提交。
尽管CFIA将等待HPFB的结果以完成评估,但是加工助剂无异议函的请求仍应由HPFB和CFIA提交。如果这两个机构确定了材料用途与使用的安全性,那么他们就会下发无异议函。尽管申请者和供应商的某些信息应该是保密的,但是在加拿大的相关机构实行信息共享。
CFIA将持续开展对联邦政府注册设施的检查,以确保包装材料适用于预期目的,并满足所有加拿大的监管要求。在一份关于废除建筑材料、包装材料和非食品化学品上市前注册规定的文件中列出了联邦注册的肉类场所经营者可以用来证明使用材料符合安全预期的3个选项,并且这符合监管的要求。3个选项分别是:
·以前发布的CFIA接受/不反对信函(CFIA参考清单上列出的材料已经是公认的建筑材料、包装材料和食品化工产品);
·来自供应商/制造商的担保;
·来自加拿大卫生部卫生加拿大或其他有关机构的无异议函。
如果担保函可以用来证明其安全性,那么检查员将可以要求提供额外的文件来消除对包装材料安全使用意图的合理怀疑。CFIA表明,现有的美国或欧盟标准可以作为证明其安全性的文件。
加拿大食品检验署受理的建筑材料、包装材料以及非食品化工产品的参考清单已在网上出现了2年,但是,它将不再被更新。
加拿大的食品安全行为
2012年11月加拿大食品安全与食品检验局(SFCA)得到批准,由CFIA加强食品管理规定和执行《鱼检查法案》、《加拿大农产品法案》、《肉类检验法》和《消费者包装和标识法》。SFCA旨在改善食品安全监督,通过提供更一致的检验方法来辨别食物类型、加强食品追溯、改善控制进口,并增加对违规的处罚和罚款。
2013年6月4日,加拿大食品检验署启动了其拟议的规管架构,以支持SFCA。此监管框架的讨论文件中,附件1是针对包装的内容,其中第1.2.1节对包装提出的监管要求包括:处理和加工过程中使用的包装材料管理;包装材料应当适合其使用目的;污染、损坏或不得使用有缺陷的包装材料。
2014年年底颁布了SFCA最终版规定,并于2015年年初开始实行。SFCA一旦生效,在加拿大将有两个联邦立法体制适用于食品:①F&D法案和法规,适用于所有在加拿大出售的食品;②SFCA法规,适用于食品进口、出口或准备跨省边境贸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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