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导刊》刊号:CN11-5478/R 国际:ISSN1674-02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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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健食品非药品 明白消费得健康

2015-03-05 15:05:17 来源: 食品安全导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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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随着2015年春节渐行渐远,上班族们也开始投入到新一年的工作中来。回顾刚刚过去的春节长假,走亲访友、馈赠礼品是每个家庭的主题活动之一。近年来人们的生活水平不断提高,更加注重身体保养和营养健康,因此送礼的选择也从过去的烟酒食品逐渐变成了五花八门的保健品。每逢过年时节,商家都会使出浑身解数,采用各种促销手段争创佳绩。

  然而,有些浑水摸鱼的商家其产品并不合格,在宣传上也可谓不择手段。在网站上搜索“保健品”三个字,大部分新闻标题都是“高价保健品夸大成分作用”、“保健品消费陷阱”、“揭秘保健品推销骗局”、“天价保健品靠广告忽悠”,以及“如何防范保健品诈骗”、“如何选购保健品”、“保健品不抗癌,专家提醒患者遵医嘱”等等。各大媒体曝光不断,相关法规陆续出台,违规商家却依然屡禁不止,原因何在?

  笔者认为,这与目前我国消费者对保健品的认知密切相关。在即将于5月24日开始实施的GB 1674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保健食品》中明确定义:保健食品是声称并具有特定保健功能或者以补充维生素、矿物质为目的的食品。即适用于特定人群食用,具有调节机体功能,不以治疗疾病为目的,并且对人体不产生任何急性、亚急性或慢性危害的食品。这其中最重要的一点,就是指明了保健品是有特定功能的食品,根本不具有治病的效果。尽管在业内这是基本常识,很多普通消费者尤其是中老年消费者却并不了解。再加上市面充斥着那些原料以次充好,或原料与标识不符,甚至使用违法添加物的违规保健品生产商,这才会出现轻信商家虚假宣传,拿保健品当作治疗重病的良药的受害者。

  其实,消费者想要了解详情的途径有很多,每逢节假日相关部门也都会发布购物提示,以提醒注意辨别、理性购物。继续加大宣传力度是毋庸置疑的,相关部门对保健产品标称及宣传的规定也应更加严格和明确,实现消费者在选购时一目了然。当然,加大惩罚力度,提高商家的违法成本对规范市场同样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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