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导刊》刊号:CN11-5478/R 国际:ISSN1674-02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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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食品安全需要你我共同努力

2015-02-06 13:33:30 来源: 食品安全导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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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过去的一年,从贯穿全年的《食品安全法》的修订、《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2014)的发布、《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的修订等一系列法规标准文件的出台可以看出,政府相关部门希望通过重典治乱,让企业的研发生产更趋合理,让产业行为更加规范,这为公众健康和生命安全提供了强有力的保障。

  去年在百度网站搜索“食品安全”的平均指数为1523,全年几乎一直居于高位,可见“食品安全”在公众心目中的分量,毕竟“食品安全”真正关系到老百姓“舌尖上的安全”。要保障“舌尖上的安全”,好的法规必不可少,但也须做到“执法必严,违法必究”。正如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风险交流部副研究员钟凯博士所说:“以往发生的食品安全事件往往不是因为没有法规标准,而是违法者无惧法律之约束。”他指出,“将法律发挥到最大的效用是摆在政府和监管部门面前的头等大事,一味的加大投入和加大力度,仿佛在长久的实践中并非是一剂良药,‘提高监管水平,完善监管制度,细化监管策略’才是更为重要的事情。”

  我国的食品生产企业众多,除约3万家规模以上的企业外,其它绝大多数为中小型企业,10人以下的小作坊约占企业总数的70%。对于食品安全的监管,基层监管部门的工作量之大,形势之复杂可想而知。但正因如此,基层食品安全监管部门更应严格贯彻我国食品安全法规的相关细则,积极改进工作的方式方法,调动公众的积极性,发挥广大社会力量进行监督,一方面通过教育培训,增强广大消费者的防范意识;一方面鼓励群众对于违法犯罪行为进行举报。只有“社会共治”,才能达到最佳效果。

  媒体是社会监督的重要力量,但媒体的关注也是一把双刃剑,媒体在“谈笑间”便有可能毁掉一家企业,甚至一个行业。在这样一个对于食品安全事件“宁可信其有,不可信其无”的社会环境中,媒体从业者也一定能够感受到“众口铄金、积毁销骨”的力量。所以,媒体报道要做到严于律己、理性监督,要“敏于事而慎于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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