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713个示范点可追溯食品来源
据了解,今年以来,福建省食品药品监管系统通过对农村食品市场组织开展“四打击四规范”专项整治行动、对冷库及冷冻冷藏食品开展专项整治、对台湾地沟油事件开展相关清查处置工作,不断把握食品流通安全监管重点,促进专项整治取得实效。
据统计,今年以来,福建全省累计核发食品流通许可证6.2万份。截至11月30日,全省从事食品流通的经营户已达30.99万户;共出动执法人员20.02万次,检查食品经营户40.66万户次;查处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案件3146件,查处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数量6.35万斤,移送司法机关案件8起。
同时,福建省各级监管部门鼓励、推动大型商超、批发企业等有条件的食品流通企业建立信息化电子追溯系统。与此同时,大力开展对原有可追溯管理示范点的进一步梳理、规范。截至11月底,福建全省总共有达标规范的各级可追溯示范点713个,其中228个为省级可追溯管理示范点。厦门市食品监管部门还联合厦门市委文明办初评“诚信经营示范店”20家,推动经营主体自律和流通环节食品诚信建设,取得了积极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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