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导刊》刊号:CN11-5478/R 国际:ISSN1674-0270

登陆 | 注册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食品级别双氧水获合法身份可在食品加工过程使用

2015-01-21 11:21:13 来源: 大连晚报

评论0  我来说两句
  一提起双氧水,不少人马上会联想到那些用它漂白鸡爪子、猪脚的“黑心商家”。然而近日,曾非法的双氧水却一举“翻身解放”。原因是上个月国家卫计委发布了新版的《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并于今年5月24日正式实施,在新国标中,双氧水获得了合法身份,成为一种食品加工助剂。

  上个月24日,国家卫计委发布了新版的《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2760-2014),这份新标准将在今年5月24日正式实施。据悉,现行的国家标准是2011年发布实施的版本,被使用了3年多。新国标中,对于食品添加剂的范围有所删减,对某些添加剂有更严格的要求,但也放宽了部分添加剂的适用范围,人们耳熟能详的双氧水就是其中之一。

  新版国标中,过氧化氢也就是俗称的双氧水作为食品加工助剂进入了名单中,而且是可以在各类食品加工过程中使用,残留量不需要限定。这也就意味着鸡爪子、开心果等将来都可以使用食品级过氧化氢来漂白,消毒等都是合法的。有市民觉得美白一下食物没什么,不过也有市民觉得美白鸡爪子、猪脚、开心果等食物大可不必。

  昨天大连工业大学食品学院教授农绍庄向记者表示,双氧水除了有一定的漂白作用外,还兼具消毒、杀菌的功能,相比另一种具有杀菌漂白功能的物质亚硫酸盐,使用双氧水安全性更高,因为它很不稳定,在食品加工过程中容易分解成水和氧气,不会留下伤害。

  不过食品加工助剂不同于食品添加剂,它只能用于食品的前置处理,不能直接添加到食品当中。此外,农教授还提醒,双氧水分为工业级别的双氧水和食品级别双氧水两种,工业级别的双氧水是不允许用在食品加工过程中的,因为其杂质相对较多,对人体有害。

微信关注

相关热词搜索:双氧水 食品加工 可在

[责任编辑:]

参与评论

食安观察-《食品安全导刊》杂志官方网站 © 2012-2025 食安观察版权所有

京ICP备09075303号 京公网安备1101085079, 1101055372号

地址:北京市石景山区城通街26号院金融街长安中心5号楼4层403(邮编100043)

联系电话:010-88825653   18500121702

稿件查询:010-519191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