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导刊》刊号:CN11-5478/R 国际:ISSN1674-02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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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事故别总由“记者发现”

2015-01-15 16:38:00 来源: 扬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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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前,有媒体报道江西宜春的高安、丰城、上高等地有病死猪流入7省市,年销售2000万元,严重危害公共卫生食品安全

  听闻这一消息,第一反应是不可能。围绕生猪屠宰及猪肉上市,不仅有着众多“婆婆”,而且有着一系列严格规定。定点屠宰,生猪屠宰要有检疫证明,猪肉上市要有检验标志……有着如此严密的规定,怎么还有病死猪上市?

  按规定,病死猪都要在相关部门监督下进行无害化处理,“但是记者经过一年多时间的潜伏跟踪调查,发现不少病死猪被当地一些猪贩子长期收购”。而这一切竟然又是“记者发现”的。

  在食品药品监管上,不少地方存在“监管跑在媒体后面”怪象:媒体发现—社会关注—有关方面介入—不法分子被绳之以法。或许不必过多在意谁先谁后,关键是要发现问题解决问题。但有责任有能力的监管部门总是跑在媒体后面,特别是在一些很容易发现、没有理由不发现的问题上,也慢腾腾地落在后面。

  确实,谁也不能保证所有问题第一时间发现第一时间解决。可具体到“江西病死猪事件”,却不是这样。从新闻中看到,“买卖病死母猪在当地是公开的秘密”,当地“有多个收购病死猪的团伙”。有着这么多的“婆婆”,有着这么多的规定,竟然还会出现“公开的秘密”,真的让人无语了。

  这些年来食品安全问题频出,巴西疯牛肉“漂洋过海来看你”,江西病死猪“好像在哪见过”,问题食品总是距餐桌“一步之遥”,对食品安全总是难说“后会无期”,人们不禁想问“监管都去哪儿”?很多不法分子并没有想象中的神,问题是许多监管常常表现出“不在状态”。人们不禁想问,背后到底是责任心问题,还是权力寻租问题?解决这个问题,需要“触及灵魂”还是“触及利益”?

  食品事故别为何总是“记者发现”?沿着这根链条,逐一提出问题、解决问题、进行问责,这才会有一个健康市场。而这比打击几个不法分子更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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