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药警察捍卫舌尖安全 食品药品安全形势如何?
一时间,舌尖上的安全再次成为社会热议的焦点。为此,本报记者就相关问题采访了公安部治安管理局负责人。
问:近年来,食品药品安全形势如何?食品药品违法犯罪呈现出哪些新变化、新特点和新问题?
答:过去一年,在巩固近年来打击瘦肉精、地沟油、病死猪、毒胶囊等突出食品药品犯罪取得成效的基础上,针对一些重点领域、重点环节违法犯罪仍然突出的形势,公安部部署全国公安机关开展了为期1年的打击食品药品犯罪深化年活动,坚持因地制宜、重拳出击、精准打击,全年共侦破食品药品案件2.1万起,抓获犯罪嫌疑人近3万名,重点督办侦破了一批制售病死猪肉案、非法添加违禁物质案、跨国制售假药案等大案要案,有力打击了食品药品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回应了百姓关切。总体而言,食品药品安全形势持续好转。
看到成绩的同时也要查找问题。当前,我国食品药品安全形势依然严峻,违法经营的形式和手段更加隐蔽,有关部门应当进一步全面加强日常监管和源头治理。就打击食品药品犯罪而言,当前制假售假犯罪由作坊式生产向跨区域化、规模化、网络化发展的势头日趋明显,生产链条长、环节多,更容易逃避打击,线索发现难、调查取证难、源头追溯难等问题成为当前公安机关打击食品药品犯罪亟待破解的难题。
下一步,公安部将继续对食药犯罪保持“零容忍”,高扬法治利剑,加大打击力度、深化打击重点、提升打击质效,把打击触角向食品安全的源头和前端延伸,把打击矛头对准食品非法添加、食品欺诈以及互联网销售假药等行为,切实维护好百姓舌尖上的安全。
问: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关于食品药品安全的依法治理,我们作出了怎样的努力?
答:在过去一年,公安部以推动法律体系建设、着力解决相关法律适用及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中存在的问题作为工作重点,推动出台多部与食药安全有关的司法解释及有关文件。比如,在公安部积极推动和配合下,最高法、最高检出台了《关于办理危害药品安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国务院办公厅制定下发了《关于建立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机制的意见》。一系列法律制度的落地,为公安机关依法打击食药犯罪提供了坚实的法律支撑,让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步入新常态。此外,为着力破解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中遇到的鉴定检测难、涉案物品处置难等执法办案难题,公安部会同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等部门起草的《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药品安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的意见》也将于近期出台。
问:专设“食药警察”是近年来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的一个亮点,能否谈谈这支队伍的建设发展情况。
答:2014年3月,上海市公安局食品药品犯罪侦查总队宣告成立。这是在2013年15个省级食品药品犯罪专业侦查机构的基础上,诞生的又一个省级公安机关打击食品药品犯罪专门机构。
过去一年,各地大力推进食药打假专业侦查力量建设,取得了重大进展。目前,全国省级公安机关食品药品犯罪侦查机构已达到17个。专门的食品药品犯罪侦查办案人员,被百姓形象地称为“食药警察”。这一新警种是为了有效应对当前食品药品违法犯罪专业化、技术性强的特点以及持续高发多发的态势而设立的,能够使公安机关更加专业有效地打击食品药品制假售假犯罪行为。以上海为例,成立不到7个月,就破获190余起案件,抓获200余名犯罪嫌疑人。
在积极指导、推动各地成立专门侦查力量的同时,为了让“食药警察”切实成为打击食品药品犯罪的一把尖刀,去年以来,公安部以学习贯彻新的打击药品犯罪司法解释等为重点,先后通过开展专题培训班、案件调度会、工作推进会等多种方式,邀请权威专家授课,有力提升了办案民警的专业化、精细化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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