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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物质水须标“食品添加剂”

2015-01-09 14:49:22 来源: 食安中国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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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食安中国网讯】本网最新消息,日前,国家卫计委发布包装饮用水新国标,其中规定,不得以水以外的一种或若干种成分来命名包装饮用水,比如富氧水、苏打水等。矿物质水则须标明“食品添加剂”字样。

  饮用水名称需重新规范,据日前出台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包装饮用水》代替了此前的《瓶(桶)装饮用水卫生标准》《瓶装饮用纯净水标准》等,业内称之为新国标。新国标适用于除矿泉水外的直接饮用的包装饮用水,包括纯净水、蒸馏水、天然水、山泉水等。目前市场上销售的各种瓶装水名称让消费者眼花缭乱,新国标保留的饮用水名称包括“天然水”“山泉水”和“纯净水”,而不得以水以外的一种或若干种成分来命名包装饮用水,比如矿物质水、富氧水、苏打水等。

  矿物质水之所以售价低,是因为其矿物质成分多是食品添加剂调出来的,并不是天然的矿物质。这次新国标要求,当包装饮用水中添加食品添加剂时,应在产品名称的邻近位置标示“添加食品添加剂用以调节口味”等类似字样。这样,消费者就能区分出来天然的和勾兑的了。

  据悉, “矿物质水”的销售数量明显减少。某饮用水品牌促销员介绍说,一直以来,专家对“矿物质水”这个称呼的争议就很大,厂家也预测到,新国标可能会取消这个称呼,因此已经对外包装进行了调整。不过,“富氧水”“苏打水”这样的瓶装水还在正常销售。在一家超市,某知名品牌还在搞促销,原价3.5元/瓶,成箱购买的话,15瓶只需要45元,相当于每瓶只要3元钱。销售人员解释说,国家新的标准虽然出台了,但是还没有强制实施,而且厂家也没有新产品取代这款产品,所以还在正常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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