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国标敲定 矿物质水免遭更名

2015-01-08 16:31:53 来源: 食安中国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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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食安中国网讯】昨日,从国家卫记委传出消息,包装饮用水国家标准将从今年5月24日起实施。包装饮用水行业终于迎来了国家统一的标准规范。据悉,新国标最终版删除了“不得再使用饮用矿物质水名称”、“添加剂字体不得小于产品名称字体的一半”等内容。业内人士认为,除了矿物质水以外,带有成分名称的富氧水等更多产品或将被“拉下水”,这将无形中为康师傅、可口可乐、屈臣氏等拥有热销矿物质水产品的企业带来保护。新国标落地之前,企业仍需静观其变,等待落实。

  矿物质水免遭单独点名

  国家卫计委办公厅于2014年12月31日发布《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包装饮用水》,包装饮用水名称混乱现象将得到规范。新国标中明确,包装饮用水名称不得以水以外的一种或若干种成分来命名包装饮用水。

  国家卫计委办公厅曾于去年2月刊发《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包装饮用水(征求意见稿)》之时,已针对饮用矿物质水这一单类产品提出了要求。考虑到“矿物质水”名称易使消费者误认为该产品具有补充矿物质的营养功能,引起消费者的误解。因此,本标准发布实施后,不得再使用“饮用矿物质水”名称,但是该内容却没有出现在终极版的新国标中。

  该变化一方面体现了新国标走向规范化,另一方面也表明矿物质水企业的博弈得到了政策的回应,该品类也由此逃过了被单独点名的厄运。

  “如今新国标中并未对矿物质水这一项做出任何说明,由此可见企业的博弈已见成效,虽然也难逃更名,但是不再成为特例就等于间接减少了曝光度。另外,关于矿物质水有误导嫌疑内容的删除更是对矿物质水产品起到了间接保护的作用。”一位业内人士坦言。

  添加剂字体规定被取消

  新国标与《征求意见稿》中的另一处不同也颇为值得关注。国家卫计委2014年2月发布的《征求意见稿》“标签标示”一项中明确规定,当产品添加矿物质进行调节口味,应在产品名称邻近位置标示如“添加矿物质用于调节口味”等类似字样,字体高度不得小于产品名称字体的一半。

  然而在新国标中,这一条被最终修改为:“当包装饮用水添加食品添加剂时,应在产品名称的邻近位置标示‘添加食品添加剂用于调节口味’等类似字样。”值得注意的是,《征求意见稿》中提出的关于字体大小的内容也已被删除。

  记者在走访市场时发现,目前在售的饮用水产品大致可以分为三类,纯净水、矿物质水和天然矿泉水。这三类产品中,仅矿物质水的配料表中标有硫酸镁、氯化钾等食品添加剂,其他产品均未添加食品添加剂。

  也有专业人士表示,新国标并未像此前那样明确标示字体的大小,企业可以巧妙地避开这一短板。于企业而言如此打擦边球的手段虽降低了“揭露真相”后的风险,却可能会损害消费者的知情权。

  静待新政落地

  新国标与《征求意见稿》之间的变化将人们的关注点从矿物质水转移到了其他方面,但是删除矿物质水的内容并不意味着矿物质水产品可以免于改名。据中国商报报道,可口可乐中国相关人士曾表示,刚了解到新国标,正在学习研究中。生产富氧水的娃哈哈也同样表示,公司也在研究政策中,等具体细则出来后会按国家标准来做。

  专家表示,新国标的实施也将是企业长期与市场磨合的过程。但可以肯定的是,在原有名称,尤其是成分、添加剂等不被消费者所熟知的因素被放大后,矿物质水、富氧水等产品借概念营销的手段不再可行,甚至会引发消费者对于产品的质疑,最终或将打破包装饮用水的现有格局。

  不过,也有水企人士认为,产品名称的变更意味着营销角度需要适度调整,但是对于包装饮用水而言最重要的竞争要素是渠道,因此更名影响有限。并指出:“新国标关于名称与标示的内容将从明年开始实施,在缓冲期水企应聚焦营销和渠道的维护,用一年时间做好过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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