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违法,以后每季度公布黑名单
职能
质监、食安、工商及商务部门食品监管职能划归食药监局
改革的重要表现之一就是职能整合。原来市食安办负责的食品安全综合协调和组织查处食品安全重大事故等日常工作职责,市质监局承担的生产加工环节食品安全监管职责,市工商局承担的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职责,市商务局承担的酒类食品安全监管职责,将全部划入市食药监局。“因考虑今后综合执法工作的需要,我们已提出申请,拟将稽查支队更名为执法支队,由正科级升格为副处级。”晏首先说。质监、工商等相关检验检测设备将整体划转至市食品药品检验所。
“目前,株洲市食药监局正根据市委、市政府的部署,按照先市局机关后二级机构的原则,分期分批将人员划转。市本级人员正在划转,改革预计在2015年1月中旬全部完成。”晏首先介绍。
株洲市编办工作人员介绍,食药监管体制改革作为中央部署的内容,早已开始进行。不过,改革需要整合食安、工商、质监、商务多个部门的相关职责,但由于工商的部分职权并未下放到地方,因此改革也稍显滞后。该工作人员介绍,体制改革工作的框架已构建好,职责也进行了划分,目前最关键的是人员问题和其他一些细节工作。
影响
食品药品安全投诉12331一条热线全管
晏首先介绍,改革后,随着行政职能的整合,凡与食品药品相关的行政许可都可在一个窗口搞定。市民过去遇到食品安全问题,因监管部门较多,可能不知道找谁。以后,关于食品药品的任何问题,都可拨打12331进行投诉举报。
改革后,市食药监局新设立了正科级事业机构——市食品药品投诉举报中心。“职能划归后,过去局与局之间的事务,变成了一个局内部科室之间进行,办事效率将大为提高,加上执法的迅速反应,市民的投诉将会更快得到回应。”晏首先介绍。
市食品药品监管检测中心项目目前正抓紧建设,计划在2015年底前投入使用。届时,通过建立全市统一的权威食品药品执法机构和检验检测机构,形成打击食品药品违法犯罪的高压态势。 本报记者杜方江黄欣通讯员杨凌株洲报道
□对话
购置高端检测设备,还将招聘专业人才
记者:改革后,新的食药监局如何加强执法?
晏首先:与以往市局与四区分局共同执法的方式不同的是,改革后,株洲市区只有市局的执法支队来进行执法,区级不再进行执法。集中统一执法将会是快速、高效的。对违法
犯罪的打击必定快、准、狠。对于食品药品违法行为,必须零容忍。一经发现,我们会进行严厉打击,依法从重处罚,绝不手软。每个季度我们都会将黑名单公布于众。
记者:硬件上会有哪些提升?
晏首先:除了组建新的市食品药品检验所和建立集中统一权威高效的监管机制外,我们还争取到了国家项目,在购置高端检
测设备等方面至少要新投入1000万元,提高检测能力。我们还会招聘30—40名专业人才,到一线从事检验检测及监管执法等。
记者:监管基本面上会有什么变化?
晏首先:监管要重心下移,要夯实基层。在市辖区设立分局的基础上,每个分局拟设立3个监管中心所,每个监管中心所安排
人员6—7名。在乡级设监管所,在村级设监管信息员。这样既方便群众办事,又可使监管力量保持相对集中。
记者:作为一把手,身上的担子更重了,压力大吗?
晏首先:改革后,上级领导和群众的期待值会很高,困难和压力也会很多。但我觉得压力也是
动力,我们有信心将工作做好。本报记者杜方江通讯员杨凌株洲报道
□编制
机关、二级事业单位,共新增编制131名
新组建的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加挂市食安办牌子,为政府工作部门,设局长1名(兼任食安办主任),副局长4名(1名兼任食安办专职副主任),纪检组长1名。新的株洲市食药监局及二级事业单位总编制为280名(较改革前增加131名),其中各类行政编制103名,各类事业编制177名,分
别增加70名和61名。继续在市辖区设立天元、芦淞、荷塘、石峰4个分局,由原来的事业机构改为行政机构,编制由原来的10名增加为29—30名,设局长1名,副局长3名。
改革后,新的执法机构人员编制由原来的18名增加为32名,明确为正科级参公管理事业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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