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启动大豆目标价格改革试点工作
此次改革试点的主要内容有三项:一是取消大豆临时收储政策,政府不再干预市场价格,大豆价格由市场决定。二是对大豆实行目标价格补贴,在每年播种前公布全省统一的大豆目标价格,当市场价格低于目标价格时,由国家根据大豆目标价格与市场价格差价对大豆生产者进行补贴,保证农民获得基本收益。三是完善补贴方式,我省向大豆生产者兑付目标价格补贴时,与生产者种植面积挂钩,多种多补,不种不补。2014年,我省大豆目标价格水平为每吨4800元,即每公斤4.8元。
省物价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开展目标价格改革试点目的是在保障农民利益的前提下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政府不干预市场价格,由企业按市场价格销售,有利于恢复国内产业市场活力,提高国内农产品市场竞争力和抗风险能力;将政府对生产者的补贴方式由包含在价格中的“暗补”变为直接支付的“明补”,有利于让生产者明明白白得到政府补贴,提高补贴效率。
据分析,由于与目标价格对应的市场价格是一个平均价格,所以农民领到的补贴也是按照目标价格与市场平均价格的差额计算的。如果农民卖出的价格高于市场平均价格,得到的收入就会多一些。但当市场价格下跌时,农民也要承担部分收益下降风险,因此,此次改革将激励农民尽可能提高农产品品质,并努力把握市场节奏,合理调整种植结构,争取将产品卖个好价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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