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导刊》刊号:CN11-5478/R 国际:ISSN1674-02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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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保健食品不得请广告代言人

2014-12-23 09:48:51 来源: 慧聪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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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22日上午在北京人民大会堂开幕,继续审议航道法草案、食品安全法修订草案、立法法修正案草案、广告法修订草案,审议国家安全法草案、境外非政府组织管理法草案、大气污染防治法修订草案。

  焦点1广告法修订草案

  互联网弹出广告应可“一键关闭”

  网络广告难辨真假、浏览网页却因各种广告不胜其扰、弹出广告找不到关闭标志或点击关闭却引来更多广告,种种困扰网民的网络广告发布问题在广告法修订草案二审中得到关注。

  草案明确规定:利用互联网从事广告活动,适用广告法的各项规定。在互联网页面以弹出等形式发布的广告,应当显著标明关闭标志,确保一键关闭。

  烟草广告几乎被全面禁止

  22日提交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再次审议的广告法修订草案对发布烟草广告的媒介、形式、场所以及烟草广告内容等作出更为严格的限制。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律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安建在向大会作说明时指出,此次修改,除了在烟草制品专卖点的店堂室内可以采取张贴、陈列等形式发布经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的烟草广告,以及烟草制品生产者向烟草制品销售者内部发送的经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的烟草制品广告外,其他任何形式的烟草广告均被禁止。

  10周岁以下未成年人不得代言广告

  广告法修订草案二审稿规定,药品、保健食品等不得利用广告代言人的名义或形象作推荐、证明。不得说明治愈率或者有效率。另外,不得利用10周岁以下未成年人作为广告代言人。

  焦点2食品安全法修订草案

  转基因食品应按规定标识

  22日召开的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继续审议食品安全法修订草案。这部关乎老百姓“舌尖上的安全”的法律,在二审修订时有哪些新变化?

  【关键词:食品贮存运输】

  二审稿增加规定,非食品生产经营者从事食品贮存、运输和装卸的,贮存、运输和装卸食品的容器、工具和设备应当安全、无害,保持清洁,防止食品污染,并符合保证食品安全所需的温度等特殊要求,不得将食品与有毒、有害物品一同运输。

  解读:食品网购日渐火爆,对这些经手食品贮存运输的专业仓储、物流企业,有必要纳入法律监管范围。

  【关键词:转基因食品标识】

  二审稿增加规定,生产经营转基因食品应当按照规定进行标识。同时规定,未按规定进行标识的,没收违法所得和生产工具、设备等物品,最高可处货值金额五倍以上十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直至吊销许可证。

  解读:我国《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条例》已规定农业转基因生物标识制度,消费者知情权必须得到保障。

  【关键词:保健食品】

  二审稿规定,可用于保健食品生产但不得用于其他食品生产的物质目录以及用量,和允许保健食品声称的保健功能的目录,由国务院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国家中医药管理部门制定、调整并公布。首次进口的保健食品中属于补充维生素、矿物质等营养物质的,应当在上市销售时报国务院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备案。其他保健食品应当在上市销售时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解读:“极草”被曝“虫草素含量为零”事件闹得沸沸扬扬,法律终于将有针对性条款,明确保健品原料用量要求,这将有效防止无德厂商“忽悠”消费者。

  【关键词:法律责任】

  二审稿规定,对明知从事违法食品生产经营活动,仍为其提供生产经营场所或者其他条件,将与食品生产经营者承担连带责任。加重对在食品中添加药品等违法行为的处罚,对用非食品原料生产食品等严重违法行为的责任人增加规定拘留的处罚。增加规定用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生产食品等违法行为的法律责任。明确由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对违反法律规定的餐饮具集中消毒服务单位实施处罚。

  解读:针对上海福喜工厂大量使用过期原料等类似的行为,增加规定用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原料这一条款是否有必要。

  ■其他要点

  航道法草案——

  等级评定增加“环境保护”内容

  此次二审的航道法草案增加规定:规划、建设、养护、保护行道,应当遵循保护环境的原则,在航道发展规划技术等级评定因素中增加“环境保护”内容,编制航道规划应当依法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并规定了相应法律责任。

  立法法修正案草案——

  税收基本制度只能由法律规定

  22日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的立法法修正案草案二审稿,对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专属立法权中的税收基本制度作了进一步细化,规定税种、纳税人、征税对象、计税依据,税率和税收征收管理等税收基本制度,只能由法律规定。草案二审稿完善了法律草案表决机制,规定法律草案表决稿交付表决前,委员长会议根据审议的情况,可以决定将个别意见分歧较大的重要条款提请常委会会议单独表决。

  大气污染防治法修订草案——

  重污染天气可限部分机动车行驶

  22日审议的大气污染防治法修订草案中规定,可能发生重污染天气时,有关地方政府应当适时发出预警,依据预警等级启动应急响应,并可以采取责令有关企业停产限产、限制部分机动车行驶等应对措施。草案还取消了现行法律对造成大气污染事故企业事业单位罚款“最高不超过50万元”的封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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