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食品药品追溯:有电子监管码的药品优先采购
方案明确,加快推进食品药品电子追溯系统建设,2015年,按照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部署,力争实现药品全品种电子监管,并将食品追溯系统拓展到乳制品、肉及肉制品、食用油、酒类产品等重点品种。医疗机构在采购药品时应优先采购有药品电子监管码的产品,2015年底前实现所有医疗机构和零售药店采购和销售药品全部扫描药品电子监管码。
方案提出,进一步健全和完善省、市食品药品监管技术支撑体系,指导各级食品药品检验机构扩充检验检测项目、提升检验检测能力。2014年底前,制定食品药品检验检测能力提升计划。2015年底前,省级检验检测机构具备食品药品全项检验检测能力,并力争使其具备口岸检验检测资格。市级检验检测机构具备食品药品85%以上的检验检测能力。县级检验检测机构具备开展常规项目快速检验检测的能力。2016年底前,为全省171个县级食品药品检验检测机构统一配备食品快速检测车以及食品药品车载快检设备。
方案要求,强化源头管理,严格控制禁限用农药、兽药等农业投入品的生产、销售和使用。加强对牛、羊、禽类屠宰监管,对定点屠宰企业关键生产环节开展实时监控,推进屠宰企业规范化生产。
根据方案,我省将依托14个食品医药产业集聚区,加快食品药品骨干企业原料基地和终端物流体系建设。到2015年底,初步建成特色食品药品产业集群。同时,贯彻落实关于实施“三个一百”领军企业工程的意见,制定实施鼓励食品药品生产经营者规模化、连锁化发展的产业引导政策。争取到2017年,年主营业务收入超百亿的食品药品企业达到15家,超50亿的达到10家,提高全省食品医药产品市场竞争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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