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导刊》刊号:CN11-5478/R 国际:ISSN1674-02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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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无法追溯来源 市场将拒之门外

2014-12-17 15:06:10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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瘦肉精、膨化剂、塑化剂等影响着食品安全,遇到此类不安全食品可以追查到责任主体。12月15日,记者了解到,南昌制订了《肉类蔬菜流通追溯体系维护运行管理办法(试行)》。

  今后,南昌市将逐步做到无法追溯来源的产品不允许上市,上市的都可以追溯,屠宰场、批发市场、农贸市场、肉品专卖店、超市及学校、酒店、医院等节点单位成为肉菜流通追溯体系维护运行的责任主体。

  2011年4月,南昌市被国家列为肉类蔬菜流通追溯体系第二批试点城市。当年8月,南昌市与商务部签署了肉类蔬菜流通追溯体系建设协议,南昌市肉类蔬菜流通追溯体系建设正式拉开序幕,并在次年基本建成覆盖老城区和南昌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开发区、红谷滩新区的大型肉类蔬菜批发市场、大中型连锁超市、机械化定点屠宰厂等团体采购单位的肉类蔬菜流通追溯体系,实现肉类蔬菜来源可追溯、去向可查证、责任可追究。

  由于南昌在监管机制上还不能做到有法可依,在肉菜流通追溯维护运行过程中,很难形成有力的抓手,缺乏有效的监管手段,导致各节点单位主体责任不明确,维护运行工作积极性不高,往往仅停留在表面应付状态,给肉菜流通追溯带来很大的困难。

  南昌市相关人士介绍说:“当前务必要着手解决用什么来管的问题,从而形成有力的抓手,产生有效制约手段,使各相关单位肉菜追溯体系维护运行主体责任明确。对违反办法规定,故意破坏、损毁溯源设施、设备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据了解,南昌市肉菜流通追溯体系由三个层次构成,第一层次为市级肉菜流通追溯管理平台;第二层次为县(区)级肉菜流通追溯管理平台;第三个层次是由市场主办者和经营者组成的流通节点子系统,包括屠宰场、批发市场、农贸市场、超市、肉品专卖店、团体消费单位(团体消费单位是指学校、酒店、医院等肉菜使用单位)等六个流通节点子系统。

  肉类专卖店通过完善肉类直营店内部业务流程,对进场出场的产品进行信息录入,实现肉品销售可追溯。超市通过完善超市内部业务流程,电子秤打印的小票上追加追溯码,实现肉菜销售可追溯。同时,团体消费单位(指学校、酒店、医院等肉菜使用单位)通过对肉菜进行索证验货,与肉菜流通服务卡信息对接后,在团体消费追溯子系统生成进货备案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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