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导刊》刊号:CN11-5478/R 国际:ISSN1674-02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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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傍名牌”源于监管缺位

2014-12-16 13:26:23 来源: 长沙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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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家工商总局日前发出通知,要求各级工商部门和市场监管部门依法加强食品市场监管,尤其要针对食品市场中存在的“山寨食品”、“傍名牌”等现象,严厉打击侵权假冒、不正当竞争和虚假广告等违法行为。(12月15日《经济日报》)

  近日,笔者与朋友喝酒,点了一瓶“金六福”,喝了几口后,感觉劲道不对,拿起酒瓶一看,便傻了眼:“金六福”居然成了“金大福”。一字之差,品质却失之千里。喜欢喝“金六福”的朋友,想必有过被“金大福”忽悠的经历。其实,山寨食品无处不在,如“康师傅”变“康帅傅”、“脉动”变“情动”、“百事可乐”变“白事可乐”、“肯德基”变“肯德鸡”……让人防不胜防。

  生产和经营山寨产品,其核心是低成本运营。山寨产品均建立在对品牌企业知识产权的侵犯之上,不仅影响正规厂家的声誉和效益,而且因质量、售后缺陷损害消费者权益。特别是山寨食品,更是直接影响消费者的身体健康。可以说,山寨食品,比其他山寨产品更可怕。

  问题是,山寨食品在市场上大行其道,甚至通过“打价格战”同正宗名牌食品“争抢”消费者,丧失了诚信经营的基本底线,破坏了经济秩序,却仍然“风景这边独好”。究其原因,乃是鲜见管理部门对“傍名牌”等乱象进行制止和查处。这次工商总局要求“严打山寨食品和傍名牌现象”,显然已属亡羊补牢之举了。

  食品的民生属性,决定了食品安全不仅是个经济问题,更是一项重要的“生命工程”。确保食品安全,是任何环节都不能不死守的一条底线,容不得监管缺位。首先,应对食品企业进行检查,从生产环节堵住山寨食品的源头;同时,对市场上流通的食品进行专项清查,将山寨食品赶出市场。特别是,加大对流动人口集中区域、城乡结合部等食品市场的监管力度,让山寨食品无处可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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