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导刊》刊号:CN11-5478/R 国际:ISSN1674-02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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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批次桶装饮用水不合格 多为菌落总数超标

2014-12-15 11:02:37 来源: 中国江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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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年,我市食品安全集中治理整顿“天安行动”将桶装饮用水作为“五个重点领域”专项整治内容。昨天,市食安办公布桶装饮用水流通环节监督抽检日常信息。抽检结果显示,苏州工商局在全市供水点抽检的100批次桶装饮用水中,30批次抽检不合格,主要不合格原因为菌落总数超标。市食安办已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桶装饮用水质量安全监管的通知》,要求企业作为保障食品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强化责任意识,全面严把管控关。

  8月,苏州工商局在全市范围对桶装饮用水销售单位开展专项抽检,抽检32个品牌桶装饮用水共100批次,结果显示,不合格30批次,不合格项目主要为菌落总数和电导率。另外,苏州工商局还抽检40批次瓶装水,检验结果全部合格。

  据了解,菌落总数表示食品受细菌污染的程度,大肠菌群为指示性更强的安全卫生指标,电导率是衡量纯净水纯净程度的一项重要指标。我市食品安全专家认为,菌落总数、大肠菌群作为桶装水安全卫生指标,检查显示超标只是提醒有致病菌存在的可能,与客观上是否存在致病菌没有必然联系。

  为保障我市桶装饮用水质量安全,深入推进全市监测预警体系建设,针对此次抽检情况,市食安办迅速组织相关部门、食品安全专家赴供水点和生产企业进行实地调查,召集相关生产者、销售者参与现场会,共同查找原因。日前,市食安办已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桶装饮用水质量安全监管的通知》,要求企业作为保障食品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强化责任意识,全面严把管控关;工商、质监部门做好不合格产品后续处理工作,全面排查风险,督促企业提升管理水平;市食安办要求流通、生产、餐饮(学校)各环节加强跟踪监测,并向社会公布进展情况,全面提升桶装饮用水产品质量。

  市食安办提醒市民,选购桶装饮用水时,要检查桶装水的标识是否完整、详细;包装桶是否密封、表面是否光滑清亮;查看水是否无色、透明清澈,无异味异臭;桶装水一旦打开,应尽量在短期内使用完,否则应加热煮开后再饮用,夏季细菌繁殖速度快不能久存;此外,要定期清洗饮水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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