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导刊》刊号:CN11-5478/R 国际:ISSN1674-02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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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健食品领域如何终结“猫鼠游戏”

2014-12-15 10:39:16 来源: 中国消费者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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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记者 姚敏

  近年来我国保健食品产业快速发展,国内目前通过GMP认证的保健食品企业有2000多家,投资金额在5000万以上的企业数量占40%以上,同时越来越多的国外保健食品企业也进入我国市场。截至目前,我国已审批国产和进口保健食品约14万个。虽然市场看好,但保健食品正面临着质量良莠不齐、虚假宣传突出、售价居高不下等问题。中国消费者协会今年发布的《中国老年消费者权益保护调查报告》显示,保健品和旅游是老年人维权“重灾区”,尤其是保健食品消费领域老年人上当受骗的案例不少。专家认为,保健食品除了要加强有效监管外,还需大力倡导理性消费,以及消费者亟需提高科学保健意识。

  虚假宣传紧盯老年人

  2014年7月,家住北京大兴区的李大爷向本报记者投诉称,他参加了一个养生宣讲会,会上专家声称自己是一家权威医学研究所的,研究所生产一种保健品,对提高免疫力很有好处。于是李大爷瞒着家里人取出4000多元购买了多盒该保健品,结果食用后发生严重不适被送往医院治疗。“买之前他要征求我们的意见,我们就不会让他买了,不至于发生既花钱又损伤身体的情况。”李大爷的女儿无奈地对记者说。

  李大爷只是受虚假宣传之害的老人之一。2014年8月,中国消费者协会公布2014年上半年全国消协组织受理投诉情况。结果显示,2014年上半年共受理消费者投诉327564件,投诉解决率92.7%,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67704万元。其中根据投诉性质分析,虚假宣传是紧跟质量、售后服务、合同和价格四大问题后,位列第五大投诉类别。据统计,涉及虚假宣传的投诉件数为4191件,占投诉总数的1.3%。而回眸2013年同期,涉及虚假宣传的投诉件数为5415件,占投诉总数的2%。

  虚假宣传是当前消费维权的“重灾区”,也是保健食品行业的突出问题。“虚假宣传盯紧老年人,老年人在做出购买决定前,最好征求子女或晚辈的意见和建议,以便选择适合自己的保健品。”中国消费者协会副秘书长董祝礼介绍,随着我国逐步进入老龄化社会,“银发经济”带动了旺盛的消费需求,但目前老年人的消费环境、消费者权益保护状况不容乐观,尤其在包括保健食品和保健用品在内的保健品消费领域,老年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容易受到损害。从近年来全国消协组织受理的投诉情况来看,老年人投诉保健品质量及虚假宣传的问题较为突出。老年人对于社会上各种保健品骗销手法识别力弱,容易相信推销员对保健品的夸大、虚假宣传。

  四大软肋导致上当

  保健食品为何对老年消费者的诱惑如此之大?专家分析,四大软肋导致老人频频上当。

  心理专家刘发荣分析了老人四大“软肋”:一是老人对健康的渴望。保健品把营销的目标群体对准老年人,就是抓住了老人对健康渴望的心理。另外,老人自己有退休金,经济压力小,完全有能力购买各种保健食品。二是常感孤独的心理。参加保健品营销会、养生宣讲会不仅能见见同龄的朋友,而且会场热闹的气氛能够感染老人。所以在老人看来,营销会更像是一种娱乐活动。三是老人易从众。在会场上听所谓的专家宣传产品,老人的判断力就容易受到影响;看见邻居、朋友都在掏钱,老人容易产生购买的冲动。四是老人期待自我价值的肯定。老人退休,意味着实现自我价值的途径大大减少,会产生一定的失落感。营销人员对老人礼貌的态度甚至不遗余力地夸赞,让老人感觉到被尊重、被肯定。

  专家分析,虚假宣传盯紧老年人,也和当前行业发展现状密切相关。“现在国内产品的原料和研发成本远远低于国外产品,国外企业一般把产品利润的六七成投入到产品研发上,但国内有很多企业研发成本占总投入的比例还不足10%。”广东省保健协会常务副会长、广东省营养健康产业协会秘书长张咏指出,不少国内企业把钱过多投到广告、宣传和过度包装上,有些产品的外包装费用远超过产品本身的成本。

  针对保健食品对老年人的宣传推销攻势,今年重阳节前夕,中国消费者协会特发布消费提示,强调保健品功效宣传不靠谱,老年人保持身心愉悦是关键。提醒老年消费者,一些保健品经营者打着健康知识讲座、举办培训班等旗号,或假借政府、公益组织的名义,或以赠品为诱惑,吸引老年人到现场听课,实际是为了宣传和推销保健品;还有一些保健品经营者通过赠品换取老年人的联系方式以及是否独居的信息,为展开“亲情”推销做铺垫。

  “一方面我们要提醒老人不要轻信保健品功效宣传,另一方面也提醒子女平时多陪陪老人,对老人多一点赞美、多一点尊重。家人要帮助老人了解保健知识,多关注老人身体状况和心理状态,让老人安享晚年幸福生活。”专家强调,患有疾病或身体出现状况的老年人,应当在家人的陪伴下到正规医院进行检查与治疗,不要听信一些经营者的所谓“免费体检”结果和保健品功效宣传,并依赖其推销的保健品,以免贻误时机,耽误治疗。

  全民科学保健水平待提升

  中山大学营养学系教授陈裕民认为,保健食品在行业监管中往往上演“猫鼠游戏”,一些不法企业唯利是图,对整个行业形象造成了巨大冲击。“行业乱象得以滋生还有一个重要原因,就是消费者的不科学、不理性消费,把保健食品当做灵丹妙药。其实保健食品归根结底还是食品,不能夸大它的作用,要终结"猫鼠游戏",让行业走上良性、健康发展的道路,提高全民素养成为当务之急。”

  据《中国老年消费者权益保护调查报告》统计,21.9%的老年人平常会服用保健食品,其中经常服用的占到10.5%,这一比例随着年龄增长和收入提高呈现明显上升趋势;60.3%的老年消费者在购买保健品时,更关注保健品功效而不太关注保健品成分;超过四成的老年消费者认为,保健食品“能够调理身体、提高身体抵抗力或者免疫力,预防疾病”,而对于保健食品“不是药品,对于疾病没有治疗的作用”的认知不够。“在市场快速发展的同时希望消费者理性认识、购买和使用保健食品,其中最核心的部分是提高公众自身素养。”近日中国保健协会副理事长兼秘书长徐华锋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表示。此外,徐华锋强调,我国保健食品市场存在两大不足,一是消费者对保健食品的作用认识不足,二是企业对市场的开发不足;目前审批的保健食品功能多为增加免疫力、缓解疲劳、辅助降血糖、减肥等,还需有新的功能产品增加;在剂型上期待更多类似传统食品形态的产品,使产品结构更合理。

  权威解读

  2014保健食品业在规范中发展林静

  “目前保健品行业呈现"在规范中发展,在发展中规范"的良好态势,但保健食品仍需加强有效监管。”近日,中国保健协会副理事长兼秘书长徐华锋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介绍,我国保健食品产业健康快速发展,2013年保健食品销售总额约为3500亿元,预计2014年将接近4000亿元。

  作为与民生密切相关的热点消费领域,保健食品一直是政府监管的重点。2014年7月,备受关注的《食品安全法(修订草案)》向社会公开征集意见,其中有多条规定涉及保健食品,强调包括保健食品在内的食品要设立最严格的全过程监管法律制度。

  记者梳理发现,《食品安全法(修订草案)》相关规定中包括:保健食品的产品注册和备案制度以及广告审批制度;保健食品原料使用和功能声称;食品添加剂的经营规范和食品相关产品的生产管理制度等。其中第六十六条规定,使用新原料的保健食品和首次进口的保健食品应当经国务院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注册。但是对成品及其原料的安全性和保健功能可以通过国家标准、规范等通用要求进行评价的首次进口的保健食品实行备案管理。其他保健食品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实行备案管理。保健食品注册,申请人应当提交保健食品的研发报告、产品配方、生产工艺、安全性和保健功能评价、标签、说明书等材料及样品,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保健食品备案,备案人应提交产品配方、生产工艺、标签、说明书以及表明产品安全性和保健功能的材料。

  第七十六条规定,食品广告的内容应当真实合法,不得含有虚假、夸大的内容,不得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保健食品广告还应当经生产企业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审查批准,取得保健食品广告批准文件。监管部门应公布并及时更新已经批准的保健食品广告目录以及批准的广告内容。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有关人士透露,最近两年通过对保健食品加强监管,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了诸如打击保健食品“四非”专项行动等,形成了打击保健食品生产经营违法违规行为高压态势,促进了保健食品生产经营秩序进一步好转,保健食品安全状况呈现稳中向好的趋势。

  徐华锋认为,伴随着经济发展,消费者健康意识的逐步提高,以及健康产业在国民经济中的比重不断上升,保健品开发将成为推动我国经济发展的新兴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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