饮料抽检“菌落致不合格率”达86.47%
饮料抽检情况
抽检项目 | 抽检批次 | 不合格批次 | 不合格率 | 菌落致不合格 | |
1 | 饮用纯净水 | 2088 | 475 | 22.75% | |
2 | 天然矿泉水 | 652 | 31 | 4.75% | |
3 | 其他瓶(桶)装饮用水 | 909 | 269 | 29.59% | |
4 | 果蔬汁饮料 | 579 | 0 | 0 | |
5 | 含乳饮料 | 156 | 1 | 0.64% | |
6 | 其他蛋白饮料 | 267 | 5 | 1.87% | |
7 | 固体饮料 | 25 | 0 | 0 | |
8 | 碳酸饮料(汽水) | 78 | 3 | 3.85% | |
9 | 其他饮料 | 94 | 7 | 7.45% | |
10 | 茶饮料 | 33 | 0 | 0 | |
4881 | 791 | 684批次/86.47% |
食品安全导刊统计发现,这次国家食药总局公布的791批次不合格饮料中,有684批次不合格原因包含了菌落超标,菌落超标致不合格率达到86.47%。在不合格的饮料中,瓶(桶)装饮用水的不合格率最高,达29.59%。另外,果蔬汁饮料、固体饮料及茶饮料在检测中100%合格。本刊记者就此次抽检结果采访了我国食品安全管理及风险控制专家马东。
菌落总数属于工艺指标,和安全没有太大关系
12月6日,国家食药总局发布抽检信息,饮料工业协会在官网上发布了对这次饮料抽检结果的说明,称“我国专家和政府今年在对食品质量菌落总数过高解读时明确,菌落总数是指示性微生物指标,不属于致病菌指标,并非食品安全性指标,通常用来进行生产过程卫生状况管控”。
马东则把菌落总数看成一种工艺指标。他表示,在细菌的三种分类中,“大肠菌群是卫生指标,致病菌是安全指标”,而“菌落总数属于工艺指标,和安全没有太大关系。它更说明的是工艺水平,该行业能否通过设计的方法将菌落总数从一个数量降低到另一个数量” 。
对于企业自查称“发现菌落总数超标的情况可能是流通过程中搬运时盖子松动或桶身渗漏等缺陷所致”的说法,马东认为,“出厂检测合格,流通环节不该出问题。从产品的设计来讲,应该保证交付到消费者手中的产品符合国家标准。所谓的合格应该是交付到消费者手中合格。出厂合格,交付到消费者手中不合格,那不行。”
菌落总数致不合格率达86.47%
这次抽检结果不合格的791件饮料中,有684批次不合格均包含“菌落总数超标”,菌落总数的致不合格率达到86.47%。马东认为,“这是一个很奇怪的问题,86.47%,这么高的比例,其不合格原因都包含菌落总数,这牵涉到抽检规模,如果以前抽测合格而这次不合格,可能是检测的方式方法的问题,如果都没问题,那么菌落总数的标准是否科学?”
瓶(桶)装水在这批次饮料中的不合格率最高,达到29.59%。马东认为,“因为瓶(桶)装水水桶要回收,在市场中经过流通,所以很容易不合格,主要原因可能是瓶(桶)回收造成的。如果只把流通环节作为出问题的原因还是太牵强。凡对贮藏条件没有要求的产品,则跟流通环节没有关系。相反,比如说肉类对冷藏有要求的,流通环节对它会有影响,而水对贮藏没有特殊要求,要是牵扯到在贮藏过程中出现问题过于牵强。”
建议进行风险评估调查
另一个有意思的现象是这次果蔬汁饮料、固体饮料及茶饮料100%合格,马东表示,“对于果蔬汁饮料、固体饮料及茶饮料合格率高,因为桶装水的菌落总数检测相对更加严格,菌落总数的检测量更低,而果汁等检测的标准比较宽,相对来说更容易达标。”
对于菌落总数86.47%的致不合格率,马东建议,“现在政府风险安全委员会应该作一个风险评估调查。首先,这个标准是否有科学。其次,测样的方法是否合理,要作一个验证,因为这对业界、对老百姓影响很大。再次,在检测过程中有没有重大的失误。最后,如果都没有失误,进行企业调研。目前企业对菌落总数的控制能力达到一个什么水平。比如,巧克力之前的国家标准是3000,我们企业的标准完全可以控制到50,这个标准落后业界的控制能力。”
马东表示,食品安全检测标准在完善中,牵涉到标准的合理性、测样的合格性、检测的科学性、企业的规范性,所以要加强对利益相关方进行大量的调研,进行大量的验证,做连续性的市场抽样,而且抽样必须具有科学性、公正性,必须要广泛的覆盖面以及第三方的参与等,最后才能验证这这套标准合理不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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