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导刊》刊号:CN11-5478/R 国际:ISSN1674-02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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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控网上自制食品要有“追溯”机制

2014-12-08 09:27:32 来源: 羊城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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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传说网上交易的“自制食品”颇为热卖。于是,便有了颇具忧患意识的声音:网上“自制食品”的生产包装等流程,缺乏监管,因而有着很大隐患。

  真是互联网改变生活,在没有“淘宝”、没有网购之前,以家庭手工作坊为主的“自制食品”,是个窄之又窄的市场。说白了就是街坊邻里生意,“熟人生意”的约束准则很简单,大家都是熟口熟面,产品有什么三长两短,直接就拍上门去追责。因此,所谓的监管,成本不高,传统小农社会的伦理约束,便足以维系。然而,“自制食品”如要跨越原有市场,把生意做大,就不是那么简单了。比如“老干妈”辣酱之类的,不仅要把手工生产变作机械化,还要公司化运作。当然,也要具备生产许可证、食品卫生许可证等等。

  由此可见,对食品安全的监管形式,与市场规模有关系,而市场规模其实也不是决定食品安全可控与否的。在农贸市场,家庭主妇们光顾的菜档肉档,多数以领牌的点档为主,这原因多半是因固定点档容易“追溯”。主妇们若为了小便宜而光顾流动摊贩,即便吃了亏,也只能苦水往肚里咽。可见,能否追究,有没有“讲数”的可能,世俗力量也是约束“产品质量”的重要因素之一。

  网上交易的“自制食品”,诚然是通过互联网的运作,使自己的市场无限扩大,但是,其生产能力与工厂产品相比,还是有很大区别。正如农贸市场一般,要求那些准家庭作坊式的“自制”主体,像工厂化生产那样完善食品生产的所有手续,其管理成本是极其高昂的。君不见,就是目前实施的“三证”中的实地查勘和定期审核,本身就要花费政府庞大的人力物力。

  因此,要使得“自制食品”具有生存空间,又具有可监管性,实际上可在网上交易中,强化这类食品售后的“追溯”机制,只要能够有便于“追溯”、便于“讲数”的机制,肯定能把“自制食品”的安全,控制在一定的准入门槛中。当然,网购是个新生事物,“自制食品”因此而焕发活力,但同时,“自制食品”的安全风险控制,也要视其发展而不断衍生出新的办法。道高一尺,魔高一丈,有需求就会有交易,有交易就会有市场,有市场就会产生游戏规则。好的游戏规则反过来会促进市场的扩大、交易的增多。对“自制食品”的最后发育情况,还有待观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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