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庆:企业如何做好危机管理
【食安中国网讯】在11月19日至20日举行的第三届中国方便与休闲食品产业发展论坛上,食安中国网了解到,中国社科院食品药品产业发展与监管研究中心副理事长张庆应邀出席并作了题为“《食品安全法》修订后的企业责任、义务与食品安全监管体制”的发言。
据食安中国网了解,在演讲中张庆首先介绍了《食品安全法》修订的主要内容,随后介绍了《食品安全法》修订后企业如何更好地履行食品责任,并就企业如何做好危机管理工作发表了建议。他认为,首先企业要做好应急准备,其次是应急处置。企业要有面对问题的勇气;要放低姿态,端正态度,真诚、公开、不推卸,不急于辩白;要根据法律的规定及时上报,不瞒报;要防患于未然,做好应急预案;要注意舆论把控,注意和媒体的良性互动;要善用专家团队,第三方声音;要及时披露相关信息,占得先机,占得主机;最后要利用好律师资源。
以下是食安中国网整理的现场实录:
现行的《食品安全法》,是2009年2月份十一届全国人大通过的,是当时胡锦涛主席签署的主席令。在同年7月份,又以国务院政务令的形式发布了《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的相关细则。在不到5年时间,去年的5月6号,李克强总理在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提出了要建立最严格的食品药品安全监督管理机制,完善食品药品质量标准和安全准入制度。紧接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提出了对《食品安全法》进行修订。同时,食品安全法的修订列入国务院法制办。
大家也知道,我国发展到今天,很多问题都表现出需要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刚刚结束的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了中共中央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议,这是我们修法的现实条件大的背景。具体的我们发现,这次有这几项具体的思想,一个是现行的《食品安全法》实施四年以来的经验教训,在这基础上进行完善;第二,通过去年的机构改革之后,食品安全监管调整,过去各部门九龙治水,各管一事,现在强调从生产、流通、餐饮的监管环节的整合;第三,食品安全受到了党和国家以及全国人民的关注和重视。我们平时也看到大量的食品安全事件,这些事件暴露了我们生产环节,特别是我们法律监管环节的漏洞,所以现在已经迫在眉睫必须要对《食品安全法》进行大修。
在讨论《食品安全法》修订的过程当中,有一个重要的声音,就是重典治乱。这是大家在讨论过程中争论比较激烈的问题。在今年的5月14号,国务院常务委员会原则通过了修订的《食品安全法》草案,重点作了四个方面的完善。
一是对生产、销售、餐饮服务等各环节实施最严格的全过程管理,强化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完善追溯制度;二是建立最严格的监管处罚制度,加强对地方政府负责人和监管人员的问责;三是健全风险监测、评估和食品安全标准等制度,增设责任约谈、风险分级管理等要求;四是建立有奖举报和责任保险制度,形成社会共治格局。会议决定,修订草案经进一步修改后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
紧接着,2014年6月23日至27日,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初次审议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修订草案)》,并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修订草案)》在中国人大网公布,向社会公开征集意见。公示一段时间后,收到了大概5600多条意见和建议。原计划《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修订草案)》将提交2014年10月27日召开的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二审,后调整到12月审议。按照原来的计划,修订草案现在就应该通过了,现在年底可能才能通过。
《食品安全法(修订草案)的修订思路有:一、突出预防为主、风险防范;二、建立最严格的全过程监管制度;三、建立最严格的各方法律责任制度;四、实行食品安全社会共治。
特别要提到的是建立最严格的法律责任制度。这个在现行的法律制度里有,但它没有像现在突出的这么高,这么严。第一,突出民事赔偿责任;第二,是加大行政处罚力度;第三,是细化并加重对失职的地方政府负责人和食品安全监管人员的处分;第四,是做好与刑事责任的衔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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