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9家食品流通单位接受大考 21条"军规"1条不达标
日前,新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先后对新港人人乐超市、金元宝于家堡购物中心生活超市进行食品安全管理示范店现场评定。作为“考官”,食药局工作人员手持《滨海新区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管理示范段申报(认定)表》进入卖场,针对21条检查项目逐一考评。在猪肉销售区,“考官”除了看价签外,还要对公示出的猪肉产品品质检验合格证明一一查验。散装食品区,除了要求所有散装食品上有遮盖设施,还要看到有对消费者不可触摸的提示,并需要提供专用工具和包装物。而在卖场里,“考官”们还必须看到临期食品专柜,才能给这一项画上满分。考核内容共计21条,只有全部达标了,才能获得“示范店”的称号。
今年,滨海新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共对39家申报的食品流通单位进行现场考核,涵盖了以经营食品为主的超市、商场、食杂店、批发商等各类市场经营主体,预计月底将会完成评定。每一个接受现场评定的单位都要接受主体资质、硬件条件和自身管理三个方面的现场核查和验收。在主体方面,示范店必须证照齐全且合法有效,设有食品安全联络员和专兼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从业人员持健康证上岗。在硬件上,经营场所面积需超过50平方米,必须在明显处亮照经营,设有食品安全信息公示栏,及时公布最新的食品安全相关信息。除了食品陈列整齐有序外,裸装销售直接入口的散装食品,设置禁止消费者触摸的标志及遮盖设施,并提供专用工具、包装物。在管理上,必须履行进货查验义务,按照要求建立进货台账,并为乳制品、生猪产品、食用油等重点食品单独建档。依法处置不合格食品,如实记录检查、处置、销毁不合格食品情况,销毁过程留有照片、视频等影像资料,相关记录建档保存两年以上。
此次,也是新区第二年进行区级食品安全管理示范店现场考核,根据规定,今年在首批获得“示范店”荣誉的单位里还将诞生市级食品安全管理示范店,目前,已经有3家单位完成了市级“示范店”的现场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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