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现来源可追溯去向可查证责任可追究
通知指出,我省已完成省市县三级食品药品监管机构改革,各市(州)、县(市、区)要进一步建立健全目标责任考核体系,落实食品药品安全地方政府属地管理责任、监管部门监管责任、企业主体责任、相关部门协管责任的“四位一体”责任体系,强化协调联动,提高共治共管能力。在推进农业、畜牧、水产等机构改革过程中,切实加强食用农产品种植养殖环节质量安全监督管理。
在强化基层监管执法上,要加强工商、公安、食品药品监管所(站)的协作配合,强化基层一线食品监管,打通监管执法的“最后一公里”。当前重点要解决好乡镇(街道)监管所无工作人员、无办公场地、无执法装备等问题。各县(市、区)监管力量和重心要下沉,采取巡回检查、集中执法等方式,确保基层一线食品药品安全工作有人抓、有人管。
在推进检验检测能力建设上,要加快市级检验检测所、区域检验检测中心、县乡快检设施设备建设,健全食品药品风险预警、检验检测、产品追溯等技术支撑体系。加强监管信息平台建设,强化跨区域、跨层级、跨部门的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建立全覆盖数据库,建立食品药品动态监管系统,推进科学监管、精准监管、高效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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