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导刊》刊号:CN11-5478/R 国际:ISSN1674-02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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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农村食品安全存在的问题与应对策略

2014-11-13 14:08:17 来源: 食品安全导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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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王利敏 孟莉 中共石家庄市委党校

  摘 要: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农民的生活水平也在逐渐的提高,农民对食品的需求量也在日益增大。因此,一些饮食商家把目光投向了农村的消费群体和市场,由于一些食品的质量存在问题,农民的身体健康受到了严重的威胁。本文分析了农村食品安全存在的主要问题,并且提出了应对策略。

  关键词:农村;食品安全;应对策略

  常言道“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这句话充分说明了食品安全对人类健康的重要性。人类赖以生存和发展的最基本的物质条件就是食品。众所周知,‘三鹿奶粉事件’对农村儿童的健康造成了严重伤害。其中的原因就是城市市场和农村市场供货的质量不同,商家把一些有问题的商品供应了偏远的、经济欠发达的农村市场。令人可怕的是农村儿童书包里的小零食,这些小零食的基本上没有生产日期和保质期,价钱在一角到五角之间,吃多了会严重影响儿童的身体健康。

  1 农村食品安全存在的问题

  1.1 农村消费者偏爱便宜食品

  我国的城乡差距收入很大,农村的经济发展缓慢,农民收入水平偏低,他们在选购食品的过程中往往选择便宜的、价格低廉的、追求的是花更少的钱买更多的食品。农民不关注或不了解自己购买商品的一些相关信息:该食品是否是正规食品企业生产的;是否使用过量的添加剂;是否符合食品安全的相关法律规定等,这就使得一些在大城市过期的、劣质的、还有一些仿名牌的食品流向农村市场,赢得了农民购买偏好。比如2012年6月1日,南方周末上曾有一篇文章《书包零食:小心“中毒”》,报道了农村儿童,选择零食的价位以五角钱为主,这些食品大部分是果脯、豆制品、膨化食品等,包装鲜艳,价格便宜。南方周末记者抽查了133份零食样本,揭示出书包里的明忧隐患。并且对食品食品包装上的QS食品生产许可证、生产日期、添加剂、食品产地等进行了分析。近1/4的小食品没有生产日期或已过保质期,近1/4的食品生产许可证存在各种问题。添加剂数量繁多,一半以上的小食品使用了5种以上的添加剂,最多者添加剂达到了15种。

  1.2 假冒伪劣食品由城市流向农村

  目前来看,随着城镇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力度的加大及消费者意识的提高,致使一些“三无”(无生产厂家、无生产日期、无生产地址)、过期的、不合格以及被城市市场拒绝大门之外的食品普遍流向农村市场。由于在城市中各职能部门对食品监管的力度比农村大,问题食品在城市市场中不容易流通,一旦被发现,执法部门就对其严厉的打击,使得商家利益受损。正是由于执法部门针对假冒伪劣的、质量有问题的食品严厉的打击,而有些企业或经营者为了谋取暴利,赚取更多的利润,把一些“三无产品”从城市市场转向了农村,从而也逃避了执法机关的打击。

  1.3 经营者和消费者食品卫生质量意识淡薄

  目前农村食品加工作坊大量存在,“散、乱、低”是其普遍特点,即规模较分布散、意识低、秩序乱。经营者缺少必要的法律知识和商品知识,卫生意识较差,无健康证和卫生许可证从事食品经营的现象还存在,经营的商品互相混杂,存在很大消费安全隐患。同时,消费者的卫生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普遍不强,不懂《食品安全法》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在遇到食品有问题时,自我保护能力不强。即使吃出了问题,也很少想到运用法律手段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中国老百姓普遍存在“避事”的心里。如果没有出大事,吃点小亏都忍气吞声,不想惹麻烦,因此造成了对有问题的食品投诉率低。

  1.4 农村食品市场监管存在问题

  首先,农村食品安全监管力度小。由于我国行政管理体制的复杂性,农村食品的监管由乡镇政府职能部门来承担,但是在乡镇没有食品监管的专门机构,食品监管的职责只有县级的食品监管部门来管理。由于农村地域广大,食品的生产和经营比较分散,县级执法部门的监管人员是有限的,所以监管工作力不从心。其次,农村食品检测手段不足,落后的监管手段难以适应食品市场监管工作的需要。在实际的工作中,很多的市场监管人员与广大的消费者一样,大多凭借外观来检查评判产品的标准、保质期是否符合规定,不能及时有效的通过检测工具检测不合格的食品,不能及时有效的查处销售不合格食品违法行为。由于农村基层食品监管部门的检测设备不完善,简单的检测手段,有的乡镇所、站没有检测设备,检测人员的技术低,对于添加剂等成分的含量多少,卫生指标是否达标都无法检测。监管部门很难发现有问题的食品。

  2 农村食品安全应对策略

  2.1 高度重视农村食品安全工作

  农村食品安全和城市食品安全同等重要,这就要求各级政府及相关年部门不但要搞好城市食品安全监管,而且还要加强对农村食品安全的重视度,政府要增加农村食品安全的财政经费投入、监管人员配置和设施配备。乡镇政府在日常管理工作中,把食品安全列入工作重点,例如成立‘食品安全监管办公室’的专门机构,有分管领导和专职或兼职工作人员,并且保证有运营的工作经费。

  2.2 建立健全农村食品安全的社会监督体系

  对农村食品安全的监督可以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发布信息,同时还可以利用农村的公示栏、宣传栏等形式对有问题的食品进行曝光,对违法行为和生产劣质食品的经营者进行打击,农村消费者逐渐失去对不道德的商家的信任,劣质食品失去了市场竞争力,这样可以引导农村消费者选择购买安全食品,同时也会选择放心食品企业。为进一步对食品安全有效性监督,消费者协会可以在乡镇建立投诉站,并且派专门的监督人员接受消费者的投诉,用社会的力量惩戒违法经营者。

  2.3 对农村食品经营者的行为进行严格规范

  要严格市场准入,加强农村食品市场主体监管。认真清理农村食品经营的主体资格,依法查处无照无证食品经营行为,取缔一批违法“黑工厂”、“黑窝点”和生产制售伪劣食品的“黑作坊”。要严格监管执法,规范农村食品市场经营行为。加大对农村食品商标恶意抢注行为的防范与规制力度,强化农村市场食品注册商标专用权保护,严厉打击“山寨食品”等侵权假冒违法行为。加强对农村食品市场的反垄断与反不正当竞争执法,查处“傍名牌”等不正当竞争违法行为。如果农村食品经营者不符合生产经营条件,工商部门不发给其营业执照,卫生部门不发给其许可证,确保食品经营者的资格过关。在经营过程中,执法部门对经营主体进行跟踪审查,如发现营业执照和食品卫生许可证过期失效的,或者有食品经营违法行为的,要依法取消食品经营资格。

  2.4 统一农村市场食品安全监管机构,加大执法力度

  目前,我国市场有工商、卫生、质检、食药和商务五个部门分头管理,各负其责多头管理带来了责任推诿、权利争抢的现象,尤其在农村表现的更加突出,这些部门应该联合起来,相互协调、相互配合,真正把执法力度贯彻到广大农村,增加对基层农村食品监督方面的投入,比如设备、技术和人员等,保障和加强农村食品安全执法力度。

  2.5 要加强消费维权,切实保护农村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一是加大面向农村食品市场经营者的教育培训,督促经营者诚实守信经营;二是开展消费教育引导,提高农村消费者识假辨假和自我保护的能力。让消费者了解非法对食品增添添加剂的危害,改变农村消费者不科学的消费观念。同时要对他们进行《食品安全法》、《消费者权益法保护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提高农村消费者的维权意识,在购买到假冒伪劣食品或者使用该食品造成身体伤害的情况下,能够通过法律的武器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三是及时受理和依法处理农村消费者的投诉和举报,维护农村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四是要充分发挥各级消协等社会组织的作用,扎实推进农村食品市场社会协同共治。

  作者简介:王利敏(1975--),女,河北邯郸人,毕业于电子科技大学,硕士研究生,讲师,从事公共管理研究。

  孟莉(1979--),女,河北省晋州市,毕业于上海水产大学会计专业,学士学位,供职于中共石家庄市委党校管理教研部,讲师,主要研究方向为民生、养老方向。

  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新华区水源街148号石家庄市委党校公务员能力教研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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