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食药监局三板斧砍向制约食品医药产业发展的藩篱
简化审批程序,提高审批效率
为了压缩审批时限,河北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建立健全相关制度,在依法严格审批,确保工作质量的前提下,将所有行政审批事项的办理时限在法定时限的基础上平均压缩30%以上,最大限度地方便企业办事。开辟“绿色通道”,对于一些行政许可事项,在申请的一些环节开辟“绿色通道”,实行随到随审,并全程跟踪、全程指导,及时向申请人反馈办理进度。该局推行预约服务,以便企业合理安排时间,提高办事效率。
该局实行现场办结制,完善政务大厅即办工规则,对服务窗口充分授权,把77项行政审批事项给政务大厅受理并全程办理。对于能够现场办结的行政审批事项,受理后由服务窗口当日现场办结。实行一个窗口对外,将所有审批事项的受理,以及办理结果的通知、相关证件和文书的送达,统一交由政务大厅办理,更好地服务企业、服务公众。他们还取消部分备案事项。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批准的药品注册批件和补充申请批件,其中的药品说明书和包装标签已经按照相关规定核准的,不需要重复备案,企业可依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的批件印刷药品说明书和包装标签。鼓励支持中小型食品生产企业委托第三方检验检测机构进行产品出厂检验,节约投入成本,把好质量关口。该局还统一了企业质量管理体系。药品生产企业同时生产保健食品的,可按相关要求,只建立一套质量管理体系,保健食品作为管理体系中的一类产品进行管理。保健食品生产企业同时生产普通食品,其生产工艺和质量安全符合相关要求的,保健食品可与普通食品共用生产线。
下放许可权限,规范监督执法
该局下放行政许可权限。将保健食品经营许可,下放到县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将风险程度较低的医疗器械生产质量管理规范核查,委托设区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承担。为了避免重复检查和多头执法,该局加强工作协调,在全系统建立网格化监管责任制,避免对企业的重复检查或者针对同一企业的相同违法违规行为多头立案。对企业情节轻微、非主观故意的一般违法违规行为,依据法律法规规定可免于行政处罚的,免于处罚;但要约谈其企业负责人、质量负责人,进行批评教育,指导督促企业完善相关制度机制,并跟踪整改,避免类似问题的再次发生。
加强培训指导,提供技术服务
该局要求,要经常深入企业调研,听取企业意见,了解企业诉求。对企业反映的问题,组织行政监督,技术监督人员和专家组深入企业现场办公,为企业提供政策咨询和技术服务。能够现场解决的问题,现场解决;不能现场解决的,尽快组织研究,推动解决。要组织观摩交流,组织企业开展质量管理、检验技术等方面的经验交流。针对部分食品生产企业提出的参照药品进行生产管理的意愿,组织相关人员到药品生产企业观摩学习,帮助指导企业提升生产经营管理水平。
为了搭建信息服务平台,该局官方网站开设食品药品安全信息交流平台,设置“审批事项办理答疑”栏目,方便企业办事;设置“食品药品风险监测信息公告”栏目,及时公布相关风险信息,提示企业改进生产管理,防范化解风险;分别设置为企业提供警示教育信息和及时公布企业的合资合作信息的相关栏目。为企业投资合作提供信息服务。该局加强了对食品药品生产企业有关人员的教育培训。每年至少组织1次对药品生产企业质量受权人的继续教育培训,以及对相关人员的风险、责任和法律法规培训。他们组织食品药品生产企业检验检测机构开展食品药品检验检测比对试验,有效降低食品药品质量安全风险。该局加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所属检验检验机构的能力建设,积极开展委托检验服务。对“三个一百”领军企业等重点扶持企业提出的注册检验和委托检验,优先安排,加快检验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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