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药安全:关键是守住基层防线
距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药品监管体系建设有关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发布已经有将近1个月的时间,新一轮食品药品监管体制改革也在社会期待中前行。国家行政学院副教授胡颖廉博士表示,《通知》针对一些地方机构配备不足、个别地方监管工作断档脱节等问题作出部署,其目的就是督促地方政府不打折扣地落实相关改革,尽快把基层食品药品监管体系建立起来。
本轮食药监体制改革旨在建立“最严格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制度”,其中最引人关注的是有关机构设置和职能变化的内容。按照时间表,省、市、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机构改革工作,原则上应该分别于2013年上半年、2013年9月底和2013年底前完成。实际情况却是,北京、甘肃、山西、山东、陕西、广西等28个省区市出台了相关改革方案,但也有一些地方至今仍然没有拿出实实在在的举措。
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风险交流部博士钟凯认为,“食药体制改革已经推行了一段时间,最明显的问题就是未能兑现当初承诺的时间表,说明改革的难度和阻力可能超过了当初的预想。”
中国食品安全30人论坛专家、中国农业科学院农产品加工研究所教授魏益民表示,“食品安全控制的关键是源头管理,其次是过程控制,最后才是市场监督。过去的做法是检测为先、市场把关,一直没有把加强基层体系建设和源头管理作为重点。”针对这些情况,《通知》着重提出“确保中央政令畅通,执行不搞变通、不打折扣”、“改革进度缓慢的地方要制定时间表、拿出硬措施”。
食品药品监管体系被严重弱化,也是本轮改革面临的难题。在统一市场监管改革的大背景下,各地热衷于在县区市试点工商、质监、食药监“三合一”,结果却导致食品药品监管力量被弱化。钟凯在接受采访时表示,目前各地都在积极尝试不同的监管模式,但总体而言,基层监管力量薄弱的问题未能得到有效解决,有些地方甚至出现了断档、“三不管”的情况。
既然有如此多的困难,本轮改革应该从何处着手?在胡颖廉看来,统一市场监管改革与食品药品监管体制改革并非一回事,不能混为一谈,更不能一蹴而就。他表示,市场监管的对象是各类市场主体的交易行为,目的在于维护市场秩序和打造公平竞争环境;而食品药品监管的对象是食品药品的质量安全,属于公共安全范畴,两者定位截然不同。许多发达国家的经验也表明,市场监管体系可以统一,但食品药品监管是典型的专项职能,不能像市场监管体系那样一统了之。为此,他建议,改革应突出食品药品监管的专业性,适时在食品药品监管局的基础上成立健康产品监管局,最终与市场监管局并列;应将分类指导与分布推进相结合,各地要对整合过程中和整合后可能出现的问题有充分准备。
“目前,关键是把基层食药监管体系建立起来,而不是争论改革的模式。应借改革东风,把基层特别是乡镇一级的食药监管机构、人员和装备等方面的工作做实,防止食品药品安全在第一线失守。”胡颖廉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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