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食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 2014年第5期浙江省药品质量公告
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要求全省各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对本期公告的假药和劣药依法进行查处,采取有效措施制止这些假劣药品的流通使用,并组织必要的跟踪抽验。对抽验发现的假药,查清来龙去脉,追根溯源。要督促公告涉及的本地药品生产企业提高质量意识,认真查找和分析不合格药品的产生原因,严格工艺操作,加强质量控制,加强跟踪抽验,防止不合格现象再次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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