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导刊》刊号:CN11-5478/R 国际:ISSN1674-0270

登陆 | 注册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许双福:食品安全不能有“城乡差别”

2014-10-22 14:18:36 来源: 荆楚网

评论0  我来说两句
  在全社会对食品安全倍加关注,人们不在像过去那样对食品安全的“太相信”和思想上的松懈,可以说,时下人们对食品的安全性不是只听如何地宣传,而是几经考察才敢接受,这是人们安全意识的提高,将祸端拒之口外。在这一严防和密集监管之下,伪劣产品,无法在鱼目混珠,没了市场,没有了生存的空间,这些不良商家便将目光转向了农村市场,在广大的农村开辟“新天地”。

  稍加留意,在一些农村的集市上就能看到三无食品,因价位便宜,鲜艳的色择吸引人们的眼球,几毛钱便可品尝到“美味”,尤其一些学校附近,三轮车载的小食品深受孩子们的青睐,看着这些过度使用色素的小食品,孩子们津津有味地吃着,真是让人为孩子们的健康担忧。其实,这些销售者不是不知道这些商品的安全性,他们心里明白这些食品对孩子的危害,为了蝇头小利,他们专找这些食品销售,原因之,就是价格便宜,利润空间大,他们也深知,孩子手头的零花钱有多少,符合孩子的需求,因此,就不去顾及食品的安全性。

  对于农村食品安全问题,我们应是加大宣传力度,普及防伪标识的认知,让人们从思想上认识到不要图便宜,不要购买三无产品,通过媒体了解掌握识辨真伪的能力,对伪劣产品有着防范意识,让人们对伪劣产品的危害性,对健康的损害有着充分的认识。另外,对于那些销售三无食品的商贩要进行查处,这些商贩心里明白他们所销售商品的来龙去脉,为了赚取利润有意而为之,要让这些销售者付出高额的代价,从中吸取教训,他们才会痛定思痛,否则,今天处理了,交点罚款,明天又重操旧业,恶性循环。

  对于深处基础的监管部门,要切实地履行职责,发现问题及时查处,要让那些心怀不轨的商家,不敢将黑手伸入农村。对于食品安全,作为监管部门不能有“城乡差别”之分,对农村市场就放松管理,要一视同仁,一管到底。相信,人民群众有了思想认识,监管部门的恪尽职守,农村的食品安全,就不会成为监管的死角,伪劣产品便无了藏身之处。

微信关注

相关热词搜索:食品安全 城乡 差别

[责任编辑:]

参与评论

食安中国 Copyright © www.cnfoodsafety.com 2012-2015 版权所有 海淀分局网络备案编号:1101085079,1101055372京ICP备09075303号-1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39号万地名苑2号楼504室(邮编100039) 联系电话: 010-88825653 业务咨询:010-888256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