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办要求进一步加强食品药品监管体系建设
《通知》要求,要健全从中央到地方直至基层的食品药品监管体制,建立覆盖从生产加工到流通消费全过程的最严格监管制度;食品药品监管体制改革进度缓慢的地方要制定时间表、拿出硬措施,抓紧完成地方各级监管机构组建工作;已组建食品药品监管局的市(地、州)、县(市、区),要加强监管人员业务培训,提高素质,规范执法行为,加强监管,使机构尽快正常运转;进行综合设置市场监管机构改革的县(市、区)要确保食品药品监管能力在监管资源整合中得到强化;切实抓好改革过渡期食品药品安全工作。深刻吸取“上海福喜事件”的教训,督促生产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各级食品安全委员会要发挥统筹协调、督促指导作用,落实地方政府属地管理责任,明确监管部门职责,推动各方齐抓共管、社会合力共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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