晨报社评:食品安全事件信息公布越早越好
9月26日,乌市第26小学的学生们在食用学校发放的午间加餐绿豆糕后,出现头晕、呕吐、腹泻等症状,随后相关部门将有不适症状的62名学生送往兰州军区乌鲁木齐总医院。经查,大多数学生无大碍返校上课,当天有27名学生在医院输液治疗。29日,兰州军区乌鲁木齐总医院接诊医生说,中毒学生已全部出院。
公众最关注的是不是绿豆糕引起的食品中毒?此事为无心之过还是黑心吸金所致?因食品质变造成的病理状态又是什么程度的等问题,目前这些尚无明确答案,但我们了解到,乌市质监局和沙区卫生部门已成立工作小组,对向第26小学提供配餐的食品加工链进行调查。
公众迫切想了解事件进展及结果的心情是可以理解的,毕竟公共安全尤其是牵涉到未成年人的食品安全更是引人关注;另一方面,调查有固定程序,过程需要时间也是可以理解的,但关于食品安全的信息还是越早公开越好。
我国的《食品安全法》第七十二条规定,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接到食品安全事故报告后,应立即会同有关部门进行调查处理,并采取下列措施,防止或者减轻社会危害:做好信息发布工作,依法对食品安全事故及其处理情况进行发布,并对可能产生的危害加以解释、说明。
法律条款为什么要强调食品安全事件的信息要尽早公开?因为越晚公开,人们的猜忌心理越重,产生无端猜测乃至谣言的可能性就越大,另外,由于公众不了解实情,必然会选择全面防御姿态,这样就会让合法经营者的产品受到连带影响,从而使健全的市场秩序遭到摧残和破坏,从以上两个角度来说,此类信息越早公开越有好处的说法是站得住脚的。
在这方面,北京市在全国开了个好头,《北京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将于明年1月1日起施行,其中将食品安全、环境核查审批等内容都纳入政府主动公开项目。相比于国家的《条例》,北京市的《规定》扩大了主动公开的范围,将食品安全、PM2.5等市民关注的12项社会热点都纳入到政府主动公开的信息内容,而且要求得非常详细。同时,北京此次将政府主动公开信息的时限由国家规定的20个工作日减为15个工作日,并要求对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和社会安全等重大突发事件,主管部门应当及时公开初步核实情况,并根据事态发展和处置情况,持续公开工作进展和政府应对措施等政府信息。这样可以让市民第一时间了解事件真相和情况进展,也能杜绝谣言产生。
从北京市的《规定》来看,行政机关发现影响或可能影响社会稳定、扰乱社会管理秩序的虚假或不完整信息,应当在其职责范围内发布准确的信息予以澄清。我们也希望此次发生在26小学的“绿豆糕中毒”事件的详细调查结果能尽早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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