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导刊》刊号:CN11-5478/R 国际:ISSN1674-02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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诸城俩兄弟制售冒牌金锣肉制品

2014-09-26 10:51:12 来源: 食安中国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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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食安中国网讯】金锣公司的经理发现诸城市有假冒“金锣”商标猪副产品在销售,于是赶紧报警。9月24日,记者从诸城市公安局获悉,民警查处了一起特大假冒注册商标案,成功将一制售假冒名牌猪副产品窝点捣毁,缴获假冒“金锣”和“振祥”猪副产品900余箱,涉案金额115万余元。

  我国法律第二百一十三条规定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食品从原料到消费者口中,要经过无数个关节。这其中每一个关节,都和消费者的健康安全息息相关。而作为入口前的最后一关,监管则不仅承担着自身检测食品品质的职责,更承担着一份公众的信任。

  监管机制需要厘清,但在他律的作用之外,我们从中可以看出,监管者发挥出应有的作用,做出了良好的表率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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