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导刊》刊号:CN11-5478/R 国际:ISSN1674-02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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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改善中国食品安全问题的研究

2014-09-25 13:48:14 来源: 食品安全导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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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王飞 盛金朋 湖南商业技师学院

  摘 要:民以食为天,食品安全是天大的事。近年来食品安全问题威胁着人们的身体健康,乃至危害生命。加之食品生产的扩大和食品贸易的国际化,食品安全问题还影响到了食品的市场竞争和出口,使中国形象大受打击。本文通过归纳现今中国食品安全的现状,主要从政府的角度分析当今中国频频出现食品安全问题的原因,并针对这些原因试图寻求解决当今中国食品安全问题的路径。

  关键词:食品安全 政府管理 对策

  国以民为本,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食物是人类赖以生存和发展的基本物质条件,也是国家安定、社会发展的根本要素。随着经济的迅速发展和人们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食品产业获得了空前的发展,但在这飞速发展的背后也伴随频频爆发的食品安全问题:苏丹红、吊白块、毒米、毒油、孔雀石绿、瘦肉精、三聚氰胺、塑化剂等事件。这些食品安全事故一次次触动民众的神经,使得消费者对中国的食品产业几乎完全失去信心,面对着危机四伏的中国食品市场,中国人该何去何从。

  而在这一件件食品安全事故的背后,除了食品生产者的追逐名利,无良经营及消费者食品安全意识淡薄等外,政府行政管理缺失也是食品安全事故发生的重要原因。

  因此,要改善中国食品安全问题,必须着重发挥政府的作用。参考借鉴国外优秀的食品管理经验,结合我国国情,探索出具有中国特色的食品管理方法。

  1 现今中国食品安全问题概况

  从上世纪20年代至今,每年因食品安全问题而致病的人不计其数,造成了无数人的死亡和巨大的经济损失。食品安全成为当今世界各国和各地区所关注的焦点问题之一。而我国近几年频频爆发食品安全事故,导致国民的餐桌变成了危险的战场,消费者陷入了“食”面埋伏。

  1.1 食品污染与中毒事件接连发生

  随着食品生产的工业化、畜禽生产的集约化、水产养殖的规模化,新技术、新原料、新的食品添加剂的广泛使用,有害物质成分超标现象越来越严重,人们的生命和健康因此受到严重的威胁。

  1.2 新型食品安全问题的特点与挑战

  随着生物技术的发展,转基因食品陆续出现,它们具有产量高、营养丰富、抗病虫害,在不利气候条件下可获得好收成等优点,具有良好的发展前景。但是人类对基因工程食品的安全性问题至今还了解不足,并且用传统的毒理学试验方法和危险评价程序评价转基因食品的安全性存在的诸多困难,就目前的研究结果来看,还不能肯定转基因食品能否对人体健康产生潜伏危害。

  1.3 食品安全的监督与社会现实不相适应

  食品安全监视治理的条件、手段和经费还不能完全适应实际工作的需要。自建国以来,国务院卫生行政部分就致力于卫生队伍建设,建立起拥有相当实力的卫生监督执法队伍和技术队伍,但是面对着难以数计的生产单位和复杂的食品市场,食品的安全卫生监督尤为显得紧缺。

  2 食品安全问题的影响

  从发生在世界各国的各类食品安全事件可以看出,食品安全问题已超越了国界,不仅涉及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直接影响社会的稳定、经济的发展以及引起国际间的纠纷,而且还会涉及整个行业乃至一个国家的声誉。

  2.1 对社会生活的影响

  食品安全问题造成的经济损失和社会后果以及国际影响是巨大的,对于资源有限的国家甚至可能是灾难性的。在这些国家,食源性疾病会引发经济和社会问题,包括收入减少、人力资源损失以及医疗费用的支出等。

  以2008年9月爆发的“三鹿奶粉”事件来说,中国10月份乳制品出口量锐减9成多,其中奶粉更是下降了99.2%。“三鹿奶粉”事件被坊间称为“中国民族乳业品牌的一次集体大溃败”,不仅使国内消费者对国产乳制品的信心受到严重打击,也使许多国家和地区开始限制进口我国乳制品。不少含乳制品的食品出口也因此次“奶粉事件”陷入停顿,“中国制造”雪上加霜,使得中国形象再次受到打击。

  2.2 对政府的影响

  食品安全事件的发生还会影响到消费者对政府的信任,使政府面临合法性危机。有效地治理食品安全问题,是维护政府“合法性”的前提条件。比利时发生的二恶英污染事件不仅造成了比利时的动物性食品被禁止上市并大量销毁,而且导致世界各国禁止其动物性产品的进口,使执政长达40年之久的社会党政府内阁垮台。

  3 中国食品安全存在问题的原因

  3.1 政府行政管理不足

  3.1.1 政府规制失灵

  目前我国市场经济体系的发育很不充分,表现为主体发育不良、体系不健全、价格和竞争机制不完善等。政府如果退出,仅靠市场主体的自我调节是不能够正常调整食品安全领域的。同时,本来应该由政府规制来调节市场经济领域的,可是由于政府的定位不当导致规制不能及时发挥作用。

  3.1.2 食品安全监管体系和检测体系的不完善

  多头监管,执行不力

  政府监管越是相对集中,监管的有效性和积极性更高,相反,多部门监管的效率与效果较差,并且,末端的监管优于源头的监管。目前,我国食品安全监管体制是一种“分段管理为主,品种管理为辅”的模式,导致食品安全管理出现条块分割、沟通不畅,管理职能不明确。

  食品安全检测体系的不完善

  食品安全检测体系的不完善主要体现在:第一,检测机构不健全。第二,监督管理人力不足和素质不高,另一方面是用于监督管理的设备与检验的设备严重不足与落后。

  3.1.3 食品安全标准体系不健全,没有统一的评价标准

  一直以来,我国强制执行食品卫生标准和食品质量标准两套标准,但是两套标准长期并行,且互不沟通。在实际执行中就可能出现这样的情况:按照一套标准监督检查合格的食品,按照另一套标准就有可能不合格。

  3.1.4 食品安全法律体系不完善

  我国已颁布的涉及食品安全的法律法规数量多达十几部,有《食品安全法》《食品卫生行政处罚法》《食品卫生监督程序》《食品安全管理条例》《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目前我国对食品安全事故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惩处相对过轻,缺乏威慑力对违法行为大多予以查封、捣毁窝点、停业整顿和罚款等,不痛不痒的起不到“杀鸡儆猴”的效果。

  3.1.5 政府财政投入不足

  我国作为发展中国家,国家财力不足是一个不容回避的问题。国家财政投入的不足,引发了以下三个问题:一是利益驱动导致执法部门的执法行为产生偏差。二是基层食品卫生监督机构的设置和技术人员配备不能适应监督工作开展的需要。

  3.1.6 地方保护主义的过度发展

  在食品安全问题中,地方保护主义对食品药品的流通产生了严重的影响。第一,地方保护阻碍了全国统一、公平、规范、有序市场的建立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形成。第二,地方保护危害了地方经济的发展,损害了地方政府的信誉。导致市场信号失真、资源浪费和资源配置效率低下,破坏市场秩序以及影响市场经济健康发展。第三,地方保护肢解市场,阻碍统一大市场的形成。

  3.2 生产者的无良经商,消费者盲目从众

  3.2.1 利益驱动所致及庞大的市场诱导所致

  中国的人口众多,食品市场空间大,食品生产者和经营者着重于眼前的利益,丧失道德底线,不顾法律禁令,铤而走险,不惜昧着良心去伤害广大食客的身体安全.

  3.2.2、消费者缺乏食品安全的知识

  有些消费者在消费时,受个人收入低等因素的制约,首先考虑的也是价格因素,忽视产品的内在品质,即便是在自身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时,大多是吃出问题不维权。有的消费者对于食品的观念影响了制假售假者的行为,如蔬菜要大个的、漂亮的,肉质喜欢颜色鲜红的,对食品的外观很重视,这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不法食品生产者作弊造假。

  4 解决中国食品安全问题的对策

  4.1 加大对食品安全的宣传教育力度,提高全民素质

  4.1.1 提高食品从业人员的食品安全意识,食品安全教育

  食品从业人员应加强食品卫生法等相关法规和食品安全知识的教育,了解各种食品安全监测方法,提高食品安全的管理专业化水平。通过教育,使食品从业人员以身作则地参与食品生产经营的安全管理。

  4.1.2 普及公众食品安全知识

  一是增强居民的食品安全意识,并逐步改变购买价值取向,由过去食品消费中的“价格优先”,向质量、价格并重的方向转变,使人们自觉地购买安全、无公害食品。

  二是提高消费者的感官鉴别能力。通过各种宣传工具和宣传形式,有针对性、分期分批的对消费者进行食品卫生知识的健康教育,以及假冒、伪劣食品的鉴别,增强消费者的自我保护能力。

  4.1.3 提高消费者的依法维权意识

  开展多种形式的法制宣传,提高广大消费者依法维权的意识,勇于和善于用法律武器,向侵害正当权益的一切违法违规行为作斗争。

  4.1.4 加强社会主义道德诚信宣传教育

  加强社会主义道德、诚信、公德的宣传教育,加强社会信用、企业信用和个人信用的建设,努力提升社会的道德良心水准,摒弃利己主义,形成诚实、诚信的社会氛围。

  4.2 加强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建设,完善与食品安全相关的法规和标准

  4.2.1 加快建立统一协调的法律法规体系

  一是制定食品安全基本法。在基本法中,要对食品安全管理做出原则的规定:①明确以危险性评估为基础来建立食品安全保障体系;②明确各管理机构的权力和责任;③明确食品安全管理机构的协调办法和协调机制;④制定与政府实施相关的基本方针;

  二是制定不同层次的法律法规。根据确保食品安全的关键环节、关键领域以及确保某一类食品安全的需要来专门制定不同层次的法律。

  三是赋予执行部门更充分的权力,对违反法律规定的生产经营者要从严进行惩处。

  4.2.2 完善衔接配套的食品安全标准体系

  建立食品安全标准体系,参照《国际食品法典》,成立中国符合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CAC)专家组并设立常务秘书处,坚持参与国际组织活动,传播信息并开展咨询服务。建立起一套既符合中国国情又与国际接轨的食品安全标准体系,消除所谓的“绿色贸易壁垒”。

  4.3 建立健全权责明确的食品安全管理体系

  4.3.1 完善我国现有的食品安全管理体制

  一是成立国家食品安全委员会。组建由相关政府职能部门组成的食品安全委员会,专门负责组织协调政府各主管部门对食品安全的监管,并为政府制定食品安全政策提供建议。

  二是对政府的食品安全管理机构进行合理分工。在现有的管理体制基础上进行小的调整,依然按照食品产业链的环节进行明确分工,确定具体的监管部门。

  4.3.2 加大对食品安全管理工作的投入力度

  加强基层监管部门人力、设备和经费保障力度,让罚款与部门利益脱钩,严禁罚款返还、变相“坐收坐支”。我国食品安全法明确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统一负责本行政区域的食品安全工作。绝大多数食品安全问题发生在基层,也解决在基层,地方政府是否建立了工作责任制、经费保障落实情况应当是近期检查和问责的重点。

  4.4 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的作用

  行业协会作为政府管理社会经济的重要组织,政府和企业之间的桥梁,当今已被世界许多国家用来参与行业规划、行约行规的制定、指导监督、项目评估、信息沟通、技术咨询、贸易仲裁、反倾销与应诉、法律法规及标准的制定、市场监管、人才培训等方面工作。在规范企业行为,促进产品升级换代,保证食品安全等方面能充分发挥其正面积极作用。

  4.5 加强国际合作,积极吸纳国际发达的食品安全管理经验,积极采取国际标准

  我国已加入世界贸易组织(WTO),所以应加强国际合作,积极吸纳国际先进的食品安全管理经验,积极采用国际标准加强国际合作,为排除技术壁垒对我国食品出口的阻碍,保障食品的出口安全和人们的身体健康,食品的安全管理与国际接轨势在必行,必须按照国际先进标准组织生产。①要系统研究和全面了解国际标准,找出我国现行标准与国际标准间的差异,为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提供依据。②要注重引进与创新并举,结合我国的国情,借鉴国外先进标准,开展标准技术创新研究,为保证食品安全和为政府部门制定符合我国利益的进出口监督检验策略和措施提供技术支撑。③要培养一批懂专业、外语好、能在标准化领域进行国际交流的高级人才,积极参与相关国际组织的活动,为建立能与国际水平接轨的质量标准体系打下基础。

  4.6 加大监督力度,强化监管措施,完善监管体制

  4.6.1 加大监督力度

  加强食品市场的监管力度,从源头、生产、流通、销售各环节控制食品的污染,加大对涉及食品安全事件责任企业和责任人的惩罚和打击力度,健全市场管理和食品生产许可证制度、食品市场准入制度和不安全食品的强制返回制度,确保消费者吃上放心安全的食品。对制假、售假不法行为,从严、从重予以打击,造成一种高压态势,使不法分子不敢铤而走险。

  4.6.2 食品质量监督要覆盖整个产业链

  实施“全产业链”,“从田野到餐桌盘”的食品质量及制造食品的原料进行检验和监督。有必要在立法上明确各监管部门的职能范围、明确追究责任的程序,在此基础上可以考虑建立跨部门的食品监督机构,统一协调管理各个流程的食品安全,以杜绝机构间的相互扯皮推诿的困境。尤其需要对监管部门的失职渎职进行明确界定,一旦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对相关责任人严惩不贷。

  4.6.3 严格执行企业食品许可(QS)制度

  (1)建立食品销售环节的追溯和承诺制度。按照从生产到销售的每一个环节可相互追查的原则,建立食品生产,经营记录制度,实现食品质量安全的可追溯。

  (2)建立食品质量安全承诺和召回制度。如果食品安全无法达到承诺要求,生产厂商有将产品召回的义务。

  (3)建立食品安全公共实验室和食品安全预警制度。尽快建立独立、公正、权威的食品安全公共实验室,为食品安全管理提供科学、严谨的技术支撑。应改变那种当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后或媒体曝光后才处理的情况,从源头抓起,注重防范,在事故尚未形成之前就将其扼杀在萌芽之中。

  4.6.4 构建食品安全信息网络,建立食品安全预警系统

  加强食品安全信息管理和综合利用,构建部门间信息沟通平台,实现互联互通和资源共享。建立食品安全信息定期公示制度,对于不同区域的食品安全检测结果,灵活选择适用区域和人群,通过公开的渠道向大众公布。建立我国食品安全预警系统,保障全民食品消费安全。利用食品安全预警系统,分析不同地区、不同品种的食品生产、食品供给、食品分配和食品贸易等环节安全动态。密切关注和研究市场变化、重大自然灾害对食品供给带来的影响,提前作好各种应对准备,以便及时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我国食品安全。

  4.6.5 加强食品安全监管中的公众参与和消费者保护机制

  我国对于日常生活中的食品安全问题,消费者通常会求助于消费者协会。但各地的消费者协会都挂靠在工商行政部门内部,由同级工商部门主管,削弱了消费者协会作为法定职能非政府机构的独立性,难以协调物价、质监、食品药品监督等诸多部门的关系,也限制了其社会公信力的发挥。

  4.7 充分发挥媒体对食品安全的舆论监督作用

  当今时代,舆论形势、传播格局已发生深刻变化,媒体种类和形式越来越多,主流媒体与非主流媒体、传统媒体与新兴媒体、境内媒体与境外媒体并存,特别是随着互联网和手机的迅猛发展,人们获取信息的渠道越来越即时化、多样化、便捷化、国际化。

  媒体在食品安全报道中的积极作为得益于媒体改革初具成效与快速反应机制的形成。有评论认为,在食品安全问题上,中国社会正在呈现出的情形是,媒体监督的力度和反应速度已超过了监管部门,从而成为最及时最有效的监督。

  4.8 加大执法和惩罚力度

  加强现有法律法规的惩罚力度,依法加强权力监督,实施对食品安全的有效保护。

  4.8.1 提高食品安全违法的成本

  必须坚持重典治乱,提高违法的成本。生产者之所以敢铤而走险,在于其铤而走险的收益远远大于违法成本,正是这种经济利益让生产者在诱惑面前放弃了道德理性。因此,食品安全法也应该通过惩罚性的赔偿,来增加生产假冒伪劣食品者的成本,以经济杠杆促使生产者由经济人向道德人转变。

  4.8.2 从重从严查处食品大要案件

  要切实加强对食品大要案件的排查和督办,依法从严从重从快处理一批大要案件。要建立案件查处协作制度,对涉及辖区范围以外的案件及线索,及时通报给相关地执法部门进行查处,尤其要查清其进货渠道和销售去向,坚决防止假冒伪劣食品扩散。要继续开展与名优食品生产企业联手打假活动,不断完善联手打假工作机制。要建立相关执法部门的信息共享和案件移送机制,凡触犯刑律的案件,及时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4.8.3 进一步完善和强化责任制度与问责制度

  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必须敬业尽责,以对百姓生命高度负责的态度对食品市场加大检查频率,拓宽覆盖范围,最好做到常规检查和突击检查相结合,保证食品安全市场的“零死角”。 要采取有效措施,坚决打击食品安全领域各种违法生产经营的行为,严肃查处并追究监管不力的行为,严厉追究执法机关不作为和徇私舞弊的责任。真正做到有法必依、违法必究、执法必严。

  4.9 提高检测技术和能力,建立食品安全检测监督体系

  4.9.1 建立权威高效的食品安全监测体系

  一是整合现有检验检测机构。在充分利用现有各部门及各地方已经建立的检测网络、发挥各自优势的基础上,实现中央机构与地方机构之间、中央各部门机构之间、针对国内和进出口食品安全检验检疫机构之间的有效配合。

  二是加强检验检测机构的能力建设。跟踪国际食品检验检测技术发展,加强先进食品检验检测技术方法的研究。重点开发食品安全监控中急需的有关限量标准中对应的快速检测技术和相关设备,并拥有部分自主知识产权。建立检验检测信息管理网络,形成多部门有机配合和共享的检验检测网络体系,实现监督管理快速反应。建立一支高素质的仪器检验检测队伍。

  4.9.2 全面推行危害分析和关键点控制(HACCP)

  HACCP要求食物链的全程都制定可操作的规范,使食品原料的供应、加工生产、包装贮藏、销售消费都在统一的规范制约下运转,为保证食品安全奠定可靠的基础,也为食品生产商、销售商、消费者和政府监督管理部门制定了衡量食品安全性的统一尺度。HACCP具备严格的档案制度,一旦食品出现安全问题,容易查出原因,纠正错误。同时,它对食品链的各环节有明确的要求,因此,容易分清安全事故的责任、减少纠纷,提高政府部门管理的效率。

  4.10 加快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

  4.10.1 建立企业诚信制度

  加强企业内部的管理,塑造一个诚信的企业可以从源头上防止食品安全的产生。诚信建设,说到底就是法制建设,诚实信用,是民法中的帝王条款,是传统美德的法律化。今后应当把企业或经营者的诚信建设当作一项基础的,常规的工程,建立量化考核体系,坚持不懈,因为这是人命关天的大事,只有这样,企业,商人才会把消费者当作真正的上帝,食品安全才会有保证。

  4.10.2 建立食品安全信用监管机制

  设立专门的食品检查部门,对守信企业和失信企业建立档案,并及时录入信用信息监管情况,失信企业将列入“黑名单”。同时在各市场、超市设立公示牌,对检查中发现的食品安全问题所涉及的经营者(姓名、摊位号、企业名称)和不合格商品名称、批次在市场进行公示,向社会发布质量安全通报和消费警示,对“问题食品”和列入“黑名单”的企业进行重点监管。

  4.11 建立完善的食品安全应急体系

  整合食品卫生监督、质检、工商为主的政府职能部门资源,使各有关部门的监管工作有机衔接起来,让市场监管到位。同时以食品行业协会为主导,带领企业坚定不移的执行与参与政府发布的各种类型保障食品安全的法律、法规及活动。

  5 结语

  要改善中国食品安全问题,不仅仅事关消费者和生产经营者的责任,更多的是政府从宏观的角度统领全局,具体落实到实处。有关部门严格监管,市场积极配置资源,企业的诚信经营,我们相信,食品安全问题终会解决,让我们企盼这一天早日到来,我们都可以吃上放心的食品。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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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贾敬敦,陈春明.中国食品安全态势分析[M]:中国农业科学技术出版社,2003.

  [3] 张涛,食品安全法律规则研究[M]:厦门大学出版社,2006.

  [4] 朱坚,张晓岚,张东平.食品安全与控制导论[M]:化学工业出版社,2009.

  [5] 魏益民,刘为军,潘家荣.中国食品安全控制研究[M]:科学出版社,2008.

  [6] 凌文华,食品安全知识读本[M]:广东教育出版社,2011.

  [7] 周德翼,吕志轩.食品安全的逻辑[M]:科学出版社,2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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