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要“人治”还是要“法治”
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如果食品安全得不到保障,那么民生从何谈起?和谐社会从何加以建设?食品安全问题与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息息相关,从来都是普通民众最为关注的问题。解决好食品安全问题,就是解决好了民生问题,有利于整个社会的和谐发展。可是,从瘦肉精到染色馒头,从病死猪肉到剧毒蔬菜,从三聚氰胺再到这次的假冒羊肉,食品安全问题好像从来都是悬而未决、决而未断,一次又一次地拨动着消费者的神经,一次又一次地审问着经营者的良知,也一次又一次地考验着政府的监管力度。那么,解决好食品安全问题,应该从哪些方面着手呢?
解决食品安全问题,必须加强法制建设,加大政府部门监管力度。天下熙熙,皆为利来;天下攘攘,皆为利往。趋利避害自古以来都是人的本性。作为商人,在抛弃仁义道德的前提下,必然会不择手段地从商品中剥夺最大价值。然而,在剥夺最大价值的过程中,必然会损害到消费者的利益,进而引起消费者与贩卖者的矛盾。如果任由这种矛盾不加节制地发展,不仅会使消费者的利益受到损害,更能引发一连串的社会问题。因此,政府部门必须制定相应的法律法规,规范商贩的行为;同时加大相关部门的监管力度,对不法商贩的违规行为加以坚决的打击。在检测食品安全的过程中,也可引入比如类似这次这位大四毕业生所使用的DNA检测的新技术。
解决食品安全问题,必须加强宣传教育,唤起不法商贩的公德心,加强执法者的责任心。以往我们一看到诸如食品安全等方面的问题,公众的焦点就会直接指向政府监管部门,但问题在于,难道自诩高等动物的人类还要被监管的外力逼着去追求道义和恪守法规吗?自古以来,中国的管理思想不仅主张依法治国,更强调以德治国。在经济全球化、信息全球化的今天,“德”不仅没有因为西方文化的侵入而淡出历史舞台,反而因为信息的四通八达而显得格外重要。而整个中华民族,对于品德高尚的人有一种天生的追随感、敬畏感,对于大众食品的贩卖者也应当如此。信息社会,群众的眼睛更加雪亮,群众也从参与者变成了信息的传播者。对于商贩,谁无情无义,必将名誉扫地;谁有情有义,必将门庭若市。因此,只要加强宣传教育,唤起各方的公德心,食品问题上的造假者,也必然将在大众的监督之下无处遁形。
事实上,无论是注重法制建设,还是注重宣传教育,都有其本身的局限性。注重法制建设就会忽视个人道德的自觉;而注重宣传教育又会漠视法的力量。因此,对于解决食品安全问题,法制建设与宣传教育的关系应该是辩证统一的,二者不可忽视其一。只有将二者有机地结合起来,才是从根本上解决食品安全问题的正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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