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杏人北店包子铝超标被处罚
就在今年6月,国家卫计委等5部门共同联合发文称:从2014年7月1日开始,三种含铝的食品添加剂(酸性磷酸铝钠、硅铝酸钠和辛烯基琥珀酸铝淀粉)不能再用于食品加工和生产,这将有效的防止消费者因使用含铝的食品而引起铝中毒。
其次,小麦粉及其制品(除油炸面制品、面糊、裹粉、煎炸粉外)不能使用硫酸铝钾和硫酸铝铵。硫酸铝钾俗称明矾,硫酸铝铵俗称铵明矾,复合型膨松剂“泡打粉”的主要成分即是这两种物质。泡打粉在馒头、油条及各种膨化食品中应用广泛,起着快速发泡和起酥的作用。也就是说,包子、馒头、花卷等面食,将不能使用泡打粉。
第三,国家规定膨化食品中不再允许使用任何含铝添加剂。
包子、馒头是很多市民的早餐选择。但你是否知道,你享用的早餐是否使用了泡打粉等含铝蓬松剂呢?
今年7月1日起,国家明令禁止在非油炸、非面糊面食中添加含铝食品添加剂。昨日,市食药监局公布了新规实施后首批餐饮企业抽检情况。结果显示,包括成都红杏人北餐饮有限责任公司、成都食阁物语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四川省蜀兰大酒店有限责任公司在内的13家餐饮店的21批次包子、馒头、花卷仍在使用“泡打粉”等含铝食品添加剂。
■抽检:
13家餐饮店违规添加泡打粉
在含铝食品添加剂的新规实施后,成都市食药监部门就开始了日常检查和抽检。结果,市食药监部门发现13家餐饮企业违规在以小麦粉为原料的包子、馒头、花卷、叉烧包等面制品中,仍在使用“泡打粉”等含铝食品添加剂。
这些违规企业分别是:成都食阁物语餐饮管理有限公司、成都卓锦餐饮管理有限公司、金福包子店、曾福记包子店、四川省蜀兰大酒店有限责任公司、成华区广仔风味小吃店、成都格林普兰特投资有限公司、兄弟快餐、刘神红(上品包点)、龙泉驿区柏合镇兄弟包子店、青白江区巧娃小食店、青白江真心小吃店、成都红杏人北餐饮有限责任公司。
目前,市食药监部门正依法对抽检不合格的餐饮企业进行查处。按照《食品安全法》八十五条,用非食品原料生产食品或者在食品中添加食品添加剂以外的化学物质和其他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由有关主管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分工,没收违法所得、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和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两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五倍以上十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许可证。按照两高司法解释,违法添加禁用物质可移交司法部门追究刑事责任。
市食药监局再次强调,餐饮企业和经营者要严格按照《关于调整含铝食品添加剂使用规定的公告》要求,不得非法使用含铝食品添加剂。相关生产经营者应使用天然、安全、健康的发酵产品,如酵母、发酵粉和无铝复合膨松剂代替含铝食品添加剂。
■违规企业:
不知道有此规定,监管部门没通知
对于违规添加的情况,成都红杏人北店的负责人王经理告诉成都商报记者,国家对含铝食品添加剂新的规定,他们并不清楚。因为之前泡打粉都是允许使用的,所以就一直在用。
王经理称,今年7月,食药部门抽检后,发现其现场制作的包子铝超标。之后,该店立即进行了整改,并接受了处罚。不过,对于新规,王经理表示,他们并不知道国家已经禁止在包子等面食中使用泡打粉等含铝添加剂,监管部门应该提前通知、或者组织培训。
■食药监局:
已通过官网、新闻媒体广泛告知
对于王经理的质疑,市食药监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国家5部门公告不能使用含铝食品添加剂后,成都市食药监局在官方门户网站上进行了公告,并通过新闻媒体广泛告知了社会,各区(市)县局也通过各种形式向餐饮企业宣传。
《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应当依照《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组织职工参加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学习食品安全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其他食品安全知识,并建立培训档案。”食品生产经营者不主动学习和了解相关法律、法规,表明其食品安全意识仍然十分淡薄。
市食药监局此次通报,就是为了进一步提醒食品安全法律意识不强的生产经营者,对仍然在从事违法行为的企业形成威慑。今后,全市食药监系统将采取措施进一步加强生产经营企业的培训,同时也希望企业按照《食品安全法》要求,加强学习,切实履行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责任。成都商报记者 祝迅
原标题:包子铝超标 红杏人北店被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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