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再建200个省级食品质量可追溯体系示范点保障“舌尖安
人民网福州9月19日电(记者 钟巧花)福建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日前召开党组扩大会,深入贯彻落实中共福建省委九届十一次全会精神。今后,该局将持续以切实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舌尖安全”问题为出发点,努力做到“夯实一个基础、打造三个环境、实现五个突破”,保障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据了解,在打造三个环境方面,该局将打造安全放心的发展环境,在原有流通环节食品质量可追溯体系示范点建设的基础上,再建设200个合格的省级可追溯体系示范点。
福建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为了更好地优化监管服务环境,促进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取得新进展,该局以简政放权工作、可追溯体系建设、示范点建设等为抓手,打造三个环境,即优质高效、安全放心、典型引领的发展环境。
何为优质高效的发展环境?据介绍,今后,该局将进一步下放审批权限,重点将各类备案事项、行政许可过程中的现场检查事项根据承接条件下放市、县相关部门组织实施,方便企业就近办事。
同时在持续推进药品零售“四证合一”、食品经营“三证合一”改革的基础上,再造食品、药品、保健食品、化妆品、医疗器械“四品一械”行政许可流程,建立并联审批制度,推动许可证件、办事流程双整合,切实提高审批服务效率。
而为打造安全放心的发展环境,该局以可追溯体系建设为抓手,在原有流通环节食品质量可追溯体系示范点建设的基础上,再建设200个合格的省级可追溯体系示范点,每个县(市、区)建设5~10个可追溯体系示范点,并推荐2~3个作为省级示范点。今后将进一步发挥示范点的示范作用,推进流通环节食品质量溯源管理上一个新的台阶,进一步提升流通环节食品经营者自律和诚信经营水平,提高食品市场监管水平。同时,与农业、海洋渔业等部门加强沟通联系,努力推进与农产品质量安全可追溯体系建设的衔接工作,打通关键节点,实现从“田间到餐桌”的全程可追溯。
在打造典型引领的发展环境方面,福建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则将与省食安办联合在全省开展“食品安全社会共治示范区”的创建工作。拟在全省选取社会综合治理较为成熟、食品产业聚集程度较高、食品安全监管基础较好的地区,利用2~3年时间,创建一批以县(区、市)行政区域为载体的省级“食品安全社会共治示范区”,通过创新治理机制、提炼治理模式、推广治理经验,充分发挥示范区域的引领带动辐射作用,有效增强食品安全保障能力,全面提升食品安全治理水平。
据悉,“食品安全社会共治示范区”创建工作计划于2014年第四季度在全省正式启动,拟利用一年的时间,于2015年底前完成福建省第一批5个“食品安全社会共治示范区”的创建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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