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导刊》刊号:CN11-5478/R 国际:ISSN1674-02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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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拟对食品商造成死亡的将处无期徒刑

2014-09-18 12:00:17 来源: 中国食品报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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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馊水油”事件震撼台湾,台湾行政机构负责人江宜桦昨日在此间宣布8项强化食品安全的措施,包括将修法加重相关刑罚,“黑心厂商”行为致人死亡者可能被判无期徒刑,罚款将提高10倍至2亿元(新台币,下同)。同时,也将重奖检举民众。

  江宜桦当日上午听取了食品安全项目报告,下午亲自主持记者会,对外宣布强化食品安全措施。他表示,“馊水油”事件重创台湾食品产业,未来将多管齐下,建构公务部门、企业与民众的“铁三角”防线,以公务部门管企业、企业溯源、民众检举的方式,让不肖业者在台湾永无立足之地。

  江宜桦宣布的8项措施包括:加重刑责罚款、提高检举奖金、设立检举专线、油品分流管制、废油回收管理、落实三级品管、食品追溯追踪及食品GMP(一套适用食品、药品等行业的强制性标准体系)改革等。

  江宜桦表示,在加重刑责罚款方面,将把现行“食品安全卫生管理法”中规定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提高为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8000万元以下罚金。“黑心厂商”行为致危害人体健康者处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1亿元以下罚金。“黑心厂商”行为致人死亡者,处无期徒刑或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2亿元以下罚金;致重伤者,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1.5亿元以下罚金。以上修正的罚金额度均为原来罚金的10倍。

  此次台湾“馊水油”事件是由屏东县一位老农主动搜集证据并检举而被查处。江宜桦表示,台湾当局将协调各县市政府提高检举奖金额度,由现行罚金的10%提高到20%以上。对成功检举案件,将优先发给检举人10万元以上的奖金,最高可达200万元。

  他还表示,未来将实施油品分流管制,将食用油、饲料用油、工业用油进行分流管理,凡食品制造或加工业者皆不可使用饲料用油或工业用油,违者重罚。同时,食用油、饲料用油、工业用油的进口将一律提高规范强度,要求登记并申请输入查验。

  此外,台湾将对尚未纳管的夜市、商圈、餐厅、小吃店及摊贩产出的废食用油启动全面访查,要求小型餐饮业者将废油交由清洁队或合格业者回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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