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导刊》刊号:CN11-5478/R 国际:ISSN1674-02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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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今日起,申请食品及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由省食药监受理

2014-09-16 10:19:38 来源: 河南省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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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月14日,记者从省食药监管局获悉,自今年9月15日起,申请食品及食品添加剂的生产行政许可需要到省食药监管局办理。

  根据省政府关于食品药品监管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省质监局生产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和化妆品生产行政许可、强制检验的职责已确定划入省食药监管局。为此,省食药监管局、省质监局日前联合发布公告:自今年9月15日起,省质监局停止食品及食品添加剂的生产行政许可申请受理工作,由省食药监管局负责受理。

  新的受理地点位于郑州市金水路96号医药大楼3楼省食药监管局政务服务厅,邮政编码:450012,联系电话:0371-63280305、63280301,投诉举报电话:12331。食品及食品添加剂行政许可受理、办理的有关要求按原有规定执行。原由省质监局颁发的食品、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证件,在有效期内继续有效。

  鉴于我省食品药品监管体制改革尚在加紧推进,联合公告强调,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质监局承担的食品生产许可受理、审查等工作,在当地食品监管职能划转到位前,仍按原有程序继续实施,接受省食药监管局指导和监督。(记者 郭海方)

  原标题:申请食品及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今起由省食药监管局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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