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导刊》刊号:CN11-5478/R 国际:ISSN1674-02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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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计委:婴儿配方食品标签应标示必需成分含量

2014-09-15 13:30:48 来源: 北京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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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家卫生计生委日前发布新一版的《预包装特殊膳食用食品标签》问答,明确特殊膳食用食品不具有预防疾病、治疗等功能,因此其标签不应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

  《预包装特殊膳食用食品标签》标准将于2015年7月1日起施行。问答中解释,特殊膳食用食品虽然产品配方设计有明确的针对性,但其目的是为目标人群提供营养支持,不具有预防疾病、治疗等功能,因此标签标准明确要求特殊膳食用食品标签不应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

  按照规定,特殊膳食用食品的能量和营养成分的含量应符合相应产品标准的要求,并应在标签上如实标示。以婴儿配方食品为例,产品标签中除应标示能量、蛋白质、脂肪、碳水化合物和钠的含量外,还应标示《婴儿配方食品》中规定的必需成分的含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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