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导刊》刊号:CN11-5478/R 国际:ISSN1674-0270

登陆 | 注册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贵州要求全省所有食品生产经营者都要建立档案 扩大对农产

2014-09-09 11:05:02 来源: 新华网

评论0  我来说两句

  到2015年,贵州将对食品摊贩、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农村食品加工场所、小餐饮等所有食品生产经营者建立食品追溯制度,并建立食品退市、召回、销毁和临近保质期食品专区销售等管理制度,确保公众舌尖上的安全。

  贵州省近日出台《关于加强食品安全监管体系建设的意见》,要求到明年底,全省所有食品生产经营者都要建立档案,搭建诚信信息数据库和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向社会定期公布违法违规企业黑名单。为充实基层食品安全监管力量,贵州将在农村行政村和城镇社区设立食品安全监管协管员,承担协助执法、隐患排查、信息报告、宣传引导等职责,推动食品监管工作关口前移、重心下移。

  同时,为确保农产品由田间到餐桌的安全,贵州将扩大对农产品的监测与监督抽查范围,针对乳制品、食用油、食品添加剂、“地沟油”等品种开展重点治理整顿;推行农产品产地证明制度,加强畜禽屠宰管理和屠宰检疫,落实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等监管措施。

  原标题:贵州:摊贩食品也将建立追溯制度

  如果您想随时随地了解更多关于食品相关新闻、食品安全事件及食品安全常识等内容请关注我们的微信号:cnfoodsafety

微信关注

相关热词搜索:农产 贵州 食品生产

[责任编辑:]

参与评论

食安中国 Copyright © www.cnfoodsafety.com 2012-2015 版权所有 海淀分局网络备案编号:1101085079,1101055372京ICP备09075303号-1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39号万地名苑2号楼504室(邮编100039) 联系电话: 010-88825653 业务咨询:010-888256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