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事件倒逼着我国食品相关法律的进步
如果为食品安全进入中国人的视线设一个起点,应该是2003年的“阜阳大头娃娃事件”。自从该事件被曝光,社会开始关注食品安全,此后相继发生的恶性食品安全事件更成为人们聚焦的要点。十多年来,食品安全事件没有停止过,究其原因有媒体的炒作也有企业的无良,但不可否认,这些食品安全事件也倒逼着我国食品相关法律的进步。
在2003年底发生了阜阳大头娃娃事件之后,2004年《食品卫生法》的修订被提上议事日程,并第一次确立了分段监管的食品安全模式,根据监管分工,由质检部门负责生产环节监管,工商部门负责流通环节的安全,农业部门负责种植、养殖环节监管,其他如商贸、粮食、卫生等部门也根据分工不同,各自承担一定食品安全监管职责。分段式监管模式中,相关部门各司其职,各管一段,看似分工明确,但却留下诸多的模糊地带和监管盲区。食品安全一旦出了事故后,职责往往也难以分清。
在2008年发生的三聚氰胺事件恰恰暴露出分段监管的弊端,在这场危机中,所有环节全部失效。当年10月,已经进入三审即将通过的《食品安全法》草案突然进行了八个方面的重要修改,其中六方面都是针对三聚氰胺事件制定的。2013年3月,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成立告别了食品安全分段管理模式。现在《食品安全法》的修订草案正在进行中,而刚刚发生的“福喜事件”相信也会给此次修订带来“启示”。
除了法律法规,我国食品安全的其他技术也伴随着食品安全事件不断进步。重金属、农残、兽药、微生物、过敏原等以前很少被国人所了解的检测内容开始受到关注,检测方法也越来越多,如今市场上检测设备的供应商不仅有国外的大型企业,国内检测设备的供应商也开始出现,甚至有些设备已经具有了与国外企业一决高下的实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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