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摊贩食品也将建立追溯制度
新华网贵阳9月8日电(记者李平、李黔渝)到2015年,贵州将对食品摊贩、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农村食品加工场所、小餐饮等所有食品生产经营者建立食品追溯制度,并建立食品退市、召回、销毁和临近保质期食品专区销售等管理制度,确保公众舌尖上的安全。
贵州省近日出台《关于加强食品安全监管体系建设的意见》,要求到明年底,全省所有食品生产经营者都要建立档案,搭建诚信信息数据库和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向社会定期公布违法违规企业黑名单。为充实基层食品安全监管力量,贵州将在农村行政村和城镇社区设立食品安全监管协管员,承担协助执法、隐患排查、信息报告、宣传引导等职责,推动食品监管工作关口前移、重心下移。
同时,为确保农产品由田间到餐桌的安全,贵州将扩大对农产品的监测与监督抽查范围,针对乳制品、食用油、食品添加剂、“地沟油”等品种开展重点治理整顿;推行农产品产地证明制度,加强畜禽屠宰管理和屠宰检疫,落实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等监管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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