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红黑名单为抓手深入诚信制度建设
社会诚信缺失的原因很多,其中很重要的一个,就在于对失信行为惩戒不严,失信者有利可图,守信者受益不明显,有时甚至还会为守信行为付出代价。守信激励、失信惩戒机制是直接作用于每一个社会主体信用行为的最有效的制度安排,是社会信用体系运行机制中的核心机制。建立诚信红黑名单,就是守信激励、失信惩戒的制度安排。《意见稿》指出,根据违法违规性质和社会影响程度,对列入黑名单的,分别采取“一对一”警示约谈、“一对多”部门间通报、在媒体公开发布等不同措施,有关部门和社会相关单位要共同依法对失信者实施惩戒,形成扬善抑恶的制度机制和社会环境。对列入红名单的守信者,则要建立健全嘉许制度,比如加大对守信者在各方面的支持服务。
具体如何激励守信、惩戒失信,《意见稿》还没有给出具体措施。相关部门应定期召开发布会,通过报纸、广播、电视、网络、手机等媒体,发布诚信企业红名单和失信企业黑名单,发布失信企业和个人惩戒措施,提高全社会对诚信建设的关注度,争取提高发布的频率。在新闻发布会的基础上,还可以在新闻媒体或互联网上设立诚信记录发布平台,依法将失信行为和失信信息进行曝光,同时将各部门专项发布平台进行整合链接,定期组织发布,推动发布活动制度化。与此同时,还可以考虑逐步扩大“红黑榜”发布范围。比如会同质监局发布企业产品质量“红黑榜”;会同环保厅发布企业环境信用评价“红黑榜”;会同商务厅发布AAA级信用企业名单;会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食品药品失信企业黑名单;会同住建厅发布建筑工程信用等级评价情况;会同税务部门发布企业纳税情况“红黑榜”;会同商务厅、新闻出版广电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刊播食品药品虚假广告媒体名单;会同省扫黄打非办发布印制非法出版物的单位黑名单;会同农牧厅发布农产品质量“红黑榜”;等等。
社会信用体系本质上是一项制度安排,这项制度安排并不只是宏大叙事,还要深入到国民日常生活的方方面面。只有这样,才能引导社会整体朝着诚信方向发展。现代社会,信用正从道德理念转化为具体的行为规范,从抽象的文化变成有价值的资本,并正以一定的信用行为结果兑换信贷资金、工作岗位、合作机会等。当社会能够按照信用价值配置资源,就能形成新的信用经济,同时让社会治理更加规范。从这个意义来说,如何重视信用体系的建立都不为过。今年6月14日,国务院发布实施了《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年)》,7月份我省即发布《广东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2014-2020年)》,成为首个出台地方性规划的省份。全省应抓住这一机遇,深入地推进诚信建设制度化,建立健全守信失信的奖励激励约束机制,为诚信体系的建设提供有力保证,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
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构建社会诚信体系、促进社会文明进步是一项长期的任务。我们要以发布诚信红黑榜为抓手,旗帜鲜明地反对和惩处不讲信用者和不诚信行为,营造守信光荣、失信可耻的良好社会风尚。相关职能部门要相互配合、相互支持,积极搭建信息平台,健全网络体系,实现互联互通互惠,形成褒扬和惩治的联合机制,真正使诚信的人受益、不诚信的人吃亏,一处失信,处处受限。构建诚信是全社会共同的责任,让我们携起手来,齐心协力,努力让诚实守信成为全社会共同的价值追求和行为准则,为建设幸福美好广东、实现民族复兴“中国梦”提供有力的精神力量和道德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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