荣成市食药监局积极开展食品生产加工企业专项整治活动
为全面加强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质量安全意识,从源头上抓好食品生产加工企业食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荣成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从8月下旬开始利用两个月左右的时间,对全市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进行全面整治。
一是规范检查方式。按照“四不两直”(即不发通知、不打招呼、不听汇报、不陪同接待,直奔基层、直插现场)检查方式,对辖区内的食品和食品添加剂生产企业以及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进行拉网式集中检查。重点查清生产者的资质、生产范围、执行标准、原材料购入、工艺流程、过程控制、产品出厂检验及经营状况等基本情况。
二是突出检查重点。确定重点检查品种为乳及乳制品、酒类、肉及肉制品、速冻食品、水产加工制品、婴幼儿食品及桶装饮用水等高风险食品。重点检查是否取得生产许可证,是否超范围生产;是否按要求配备质量管理人员,是否对从业人员进行岗前培训;是否对原辅料进货查验、是否索证索票;是否按生产标准和工艺流程进行生产,厂房布局和设施设备是否符合生产要求;是否按标准使用食品添加剂,是否存在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是否配备符合要求的质检人员且在岗,是否对每批次出厂的产品进行检验;是否对成品库中产品按规定要求标注生产日期,是否存在提前标准生产日期行为,产品的包装和标签标识是否符合要求;是否建立不合格产品召回和处置制度,是否制定食品安全事故处置方案和处置记录制度。
三是全面建立信用档案。根据《食品安全法》的要求,建立辖区内所有食品和食品添加剂生产企业以及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质量安全信用档案。主要包括资质情况、监督检查材料、年度报告审查材料、人员情况、专项检查材料、违法行为查处情况(投诉举报情况)、产品检验报告等内容。企业质量安全信用档案的建立为我们进行日常监管工作提供了有效的依据。
四是严格抽样检验。重点抓好干制水产品、盐渍海(裙)带、乳制品、酒类、肉制品及桶装饮用水等高风险产品的监督抽检。截止目前,抽取了87家企业的103批次样品,已出具检验报告63份(58批次合格,5批次不合格,对产品不合格企业已启动后处理程序进行后处理),其余40批次样品正在检验中,同时认真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乳品质量安全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0]42号)精神,继续对乳制品企业购入的生鲜乳及出厂产品每周进行三聚氰胺项目监督抽检,并增加L-羟脯氨酸(动物水解蛋白)项目的检测,确保了乳制品质量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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