莒南县采取“四化”措施强化食品抽检
一是食品抽检工作规范化。根据《食品安全法》和《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制定了《食品抽样检验工作行为规范》,详细规定了食品抽样检验的工作程序、送达程序、诉讼程序、复检程序及检测结果信息发布程序等内容,执法人员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和要求完成规定动作,切实做到程序合法、行为规范。
二是重点食品抽检常态化。年初制定年度食品抽检计划,合理确定抽样食品的种类及规模,定期抽样检验;针对节日食品、与民生关系重大的食品、消费者举报较多的食品、监督检查中发现问题较集中的食品及上级部门通报的食品,进行不定期抽样检验;将食品抽检纳入岗位目标管理考核体系,对抽检任务进行具体量化,定期调度,严格考核。
三是监管人员抽检专业化。组织食品抽检专业技能学习班,采取理论授课、现场操作、典型案例点评等形式,对各稽查中队专职食品监管人员进行培训,提升了抽检能力;在基层监管所组织开展现场执法教学,县局业务骨干主讲,相邻监管所全员参加,现场学习快速检验设备使用方法,提升基层监管人员食品安全快检能力。
四是检测结果利用科学化。综合全局范围内食品抽检、案件查处、消费投诉等食品信息资源,分门别类地进行汇总、分析,筛选重点问题食品,有针对性加强对重点区域、重点范围内食品的动态监管,有效防范区域性食品监管风险和突发性食品事件的发生;依法报告和发布抽样检验信息,及时通过局网站发布警示信息和消费提示,引导消费者提高安全意识;同时根据工作需要,向食品行业协会通报抽样检验信息,促进行业自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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