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导刊》刊号:CN11-5478/R 国际:ISSN1674-0270

登陆 | 注册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海宁:整合食品安全监督标准

2014-09-02 13:52:12 来源: 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评论0  我来说两句
  针对当前食品安全监督环节多、链条长,机构调整后全体监管人员业务素质面临再提高的情况,海宁市局组织食品生产流通监管科、综合协调科、餐饮监管科、市场科、信用办、许可科等部门,共同编制了《农村食品市场食品安全标准体系及监督规范》(以下简称《体系与规范》),成为机制调整过程中继整合队伍后的再一次整合——工作标准整合。

  《体系与规范》首先明确了农村食品市场的范围,包括全市食品生产加工、经营销售、餐饮服务、食堂、农村集体聚餐、农贸市场等本局监管的食品生产经营服务领域。同时,对食品生产(食品企业、食品小作坊、卤味烤禽加工)、食品流通(流通经营、非直接食用现场制售)、餐饮服务(餐饮、食堂、直接食用现场制售、集体聚餐)、农贸市场各环节、各业态的基本设置条件标准进行集中梳理,并介绍了在监督过程中管理、监督、申诉举报处置的一系列方法与措施,其中管理包括网格管理、信用管理(红黑榜制度、示范店创建、量化分级管理、信用评价管理),监督包括现场检查、监督抽查、无证排摸、信息搜集、隐患后处理等。

  该《体系与规范》)的出台,为基层所(分局)系统开展食品安全监督工作、一线监督人员妥善处置现场提供强有力的指导,为该市全面有效推进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提供基础保障。

  如果您想随时随地了解更多关于食品相关新闻、食品安全事件及食品安全常识等内容请关注我们的微信号:cnfoodsafety

微信关注

相关热词搜索:食品安全 食品标准

[责任编辑:]

参与评论

食安中国 Copyright © www.cnfoodsafety.com 2012-2015 版权所有 海淀分局网络备案编号:1101085079,1101055372京ICP备09075303号-1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39号万地名苑2号楼504室(邮编100039) 联系电话: 010-88825653 业务咨询:010-888256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