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导刊》刊号:CN11-5478/R 国际:ISSN1674-0270

登陆 | 注册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连续四年违法违规,莲花味精领巨额罚款

2014-08-26 14:36:10 来源: 证券日报

评论0  我来说两句

  未按规定披露诉讼事项、将未到位的政府补助入账、对政府补助的会计处理不符合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多项违法违规事实让莲花味精领到了50万元的罚单。

  据证监会介绍,莲花味精在2006年到2009年四年间,均存在违法行为。与此同时,证监会介绍,莲花味精分别于2008年、2009年连续两年将应计入营业外收入的政府补助直接冲减生产成本,共计4354.69万元,不符合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

  莲花味精时任董事长郑献锋、时任总经理高君、时任财务总监李先进、时任董事会秘书谢清喜、牧峻涛等人是莲花味精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案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莲花味精董事、副总经理申宏伟,董事、副总经理杨立,董事韩秋月、高政,监事会主席史克龙、监事薛冲、潘守前、刘成忠、于杰,副总经理郑德洲、付勇、武明、吴玉民、牛文中是其他责任人员。

  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依据《证券法》相关规定,证监会决定:对莲花味精给予警告,并处以50万元罚款。

  原标题:连续四年违法违规 莲花味精领50万元罚单

  如果您想随时随地了解更多关于食品相关新闻、食品安全事件及食品安全常识等内容请关注我们的微信号:cnfoodsafety

微信关注

相关热词搜索:味精

[责任编辑:]

相关阅读

参与评论

食安中国 Copyright © www.cnfoodsafety.com 2012-2015 版权所有 海淀分局网络备案编号:1101085079,1101055372京ICP备09075303号-1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39号万地名苑2号楼504室(邮编100039) 联系电话: 010-88825653 业务咨询:010-88825689